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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东平建设局不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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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家两处院子需要办理宅基证,需要分户主,镇上盖章后说要到建设局盖章,到了建设局不给办,要让镇上给统一办理,回到镇上不给办,让回到村里等通知,政府,你让我们咋办啊
发表于 2014-5-12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同志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知,现答复如下:一、县住建局发放的系《规划许可证》,为允许按照规划建设的证明,并非宅基证明,对个人用于其他用途的不承担责任;二、为方便全县广大群众办理农村房屋《规划许可证手续,本人应持本村出具的有关证明向当地乡镇政府乡建办递交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乡建办集中,分批次到县住建局统一办理。县住建局不受理个人申请,敬请谅解。感谢你对我们工作信任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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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12 20:58
花400块钱就是个规证啊,不是房产证么????????????
匿名  发表于 2014-5-13 09:54
打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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