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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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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3 09:45 |阅读模式
我是企业职工,身体有病住院,想往济南看病,请问怎么办转院手续?
发表于 2014-5-23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应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三日内在医院办理住院审批手续。出院后,持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院医保结算窗口办理即时结算手续。
因病确需转往泰安市外医院就医的,请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或一院医保科审查登记,填写《东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由您所在单位盖章后,到县社保局医保科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病情危机的,可由定点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先行转院,并自转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局医保科补办备案手续,否则费用自理。
温馨提示:住院时请您向医生说明自己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尽量提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置,使用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需经您的签字同意。您使用的甲类医疗项目全部进入保险范围,乙类医疗项目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报销,自费药品和诊疗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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