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痞诱骗初中女生在当地已是公开的秘密。既然公开的秘密,东平公安局怎么不知道?东平公安局干什么吃的??????
2、有警察表示:人家通过市里打招呼,我们也没法。谁打的招呼?给谁打的招呼?有人打招呼,就不能办案?东平公安局是打招呼的人的公安局?还是东平县人民的公安局?如果不是东平县人民的公安局,请滚出东平,东平人民不欢迎你
3、该案是否已立案,东平公安局并未公开回应。即使不符合立案条件,东平公安局是否有补充侦查的义务?????????????????????
4、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笔录,他说警方伪造晴晴的说法。“晴晴原话是‘他扒我衣服’,我却看到警察在电脑上打‘晴晴把外套脱了,又坐在床边帮黄鹏脱衣服。’”东平公安为何随意做笔录?什么内幕?、、、
5、 斑鸠店派出所另一名工作人员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向李家人证实,经过讯问,黄鹏等人承认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但此前警方曾告诉李家人,黄鹏等称发生关系均是自愿。
即使是志愿,11岁的是否属于强.奸幼女?请东平公安局回答
6、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表示,刑法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的强.奸案,调查取证有难度,除了口供外,还需要体液、衣物液体、身体伤痕等物证佐证,而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违背其意愿都算作强.奸,“但需要受害人报案。”
刑事案件,即使公民不报案,东平公安局是否也有侦查的义务?请东平县公安局回答!!!!!!!!!!!!!!!!!!
7、李家人称,他们报案后警方没有给他们受案回执单,也没有给他们立案通知书和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他们也不知道案件进展情况。
不给立案通知书和不予立案通知书,是否符合办案程序????请东平县公安局回答
8、此案若属实,是否东平公安局长应引咎辞职,并追究其应负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