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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骂人网下将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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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10 13:11 |阅读模式
网上骂人网下将受惩罚      
大多数在网上骂人的网民有这样一个错误认识:网上的纠纷网上了断,大不了被网络管理员踢出聊天室。其实不然,网上一些注册信息,比如搜狐同学录里的注册信息大多都是真实信息,即便是网络上虚拟的人,也是和生活中存在的人相对应。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骂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首先应承担行政责任。按照《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网上骂人者,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其次应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网上骂人实际上仍然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只不过侵权的方式和载体比较特殊而已。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对社会的巨大影响不可低估,在网上辱骂他人,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重。所以利用互联网辱骂他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就网络上骂人传播的速度、范围以及影响力来看,应该认定为“公然”。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文明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加强网络监管,才能形成一个文明的上网氛围,还网络一片洁静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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