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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性侵女生事件四大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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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性侵女生事件四大疑问待解 警方缘何不立案

2014年07月12日 09:28
来源:新华社








396人参与 5评论


近日有媒体报道,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有多名初中女生遭地痞性侵,涉事女生从11岁到15岁不等,目前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记者近日赶赴事发地对事件进行了追踪,采访了当事人及其家属、学校、政府部门等,回应社会关切。
追问一:是否属于强.奸?
记者7月7日见到了当事人平平(化名),她一直蜷缩在床上抽泣,并用毛毯盖住全身和脸颊。一番沟通后,8日,平平答应接受记者采访。在采访过程中,她目光呆滞,一直保持同一姿势回答记者的提问。
平平对记者说,去年12月23日,她得知另一位女生婷婷(化名)在晚自习后相约到校门口散心,看到黄某峰在一辆车上。黄某峰招呼她们上车,她们赶紧跑,结果被黄某峰先后强行拉上车。车开到银山镇一家宾馆后,黄某峰说其他人都去梁山县买毒品了,随后黄某峰在宾馆强迫和她发生性关系。“我心里非常害怕,想跑,还使劲抓黄某峰的手背和胳膊。”平平说,之后,为避免和人独处,她还跑到了宾馆院子停车场,后来被“瘦高个”男人发现拉回了房间,先后被黄某武、卢某强.奸。“他俩还拿着我的衣服,让我洗了两次澡,不洗干净不让(从卫生间)出来。”
追问二:警方缘何不立案?
据当事人平平家属反映,从2013年12月23日至今已半年有余,对于家属反映的孩子被强.奸一事,警方一直没有立案,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警方没有告知我们任何东西,立案或者不立案总得给我们一个交代。”
对于舆论质疑的东平县公安局不作为问题,东平县公安局9日书面表示,在对该案的调查过程中,东平县公安局始终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
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2013年12月26日,泰安市东平县康某、解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平平(出生日期为1999年2月)、婷婷(出生日期为2000年1月)于2013年12月23日晚结伴离开学校后,与家人、老师失去联系,怀疑被人拐卖。东平县公安局于当日以拐卖妇女儿童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先后赴济南、菏泽等地开展工作,积极寻找失踪人员。12月29日,婷婷返回家中,平平独自到梁山县,2014年1月5日被找到,该案被撤销。
警方材料还显示,1月6日,平平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控告被黄某峰等人强.奸。经调查,2013年12月23日晚,平平、婷婷与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在某宾馆住宿期间,黄某峰等人分别单独与平平先后发生性关系,卢某欲强行与婷婷发生性关系未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卢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经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东平县公安局于2014年6月27日将卢某依法执行逮捕。
警方还表示,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有吸食毒品行为,依法将黄某峰、黄某武、郑某行政拘留。经后续侦查,郑某、黄某武因涉嫌其他犯罪分别于2014年4月27日、7月4日被刑事拘留,另案处理。
追问三:是否篡改笔录?
平平家属说,2014年1月8日,平平三位家属第一次去东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录口供。一位家属表示,警方并没有如实记录平平所述,而是有所篡改。“有一个地方孩子原话是‘扒我衣服’,我却看到笔录是孩子把外套脱了,还帮黄某峰脱衣服。”
东平县公安局副政委马扶军说,所有口供最后都要经过被询问人的核实、修改、签字等程序。东平县公安局9日书面回复,笔录记录完成后交予控告人核对,控告人核对后按照自己的意见提出修改,符合程序规定。
据记者了解,家属与民警当时的确就相关表述发生冲突,这也使家属不认可笔录内容。
据平平家属介绍,1月8日第一次笔录不欢而散。而1月21日第二次做笔录时,一名亲属想看看已做好的笔录,一名警员表示“领导特别交代了,不让你看。”这名亲属就在监护一栏签字,证明“只是在场”。
追问四:是否打招呼?
对于报道称有民警说“上面打了招呼”一事,东平县公安局回应称,目前,东平县专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负责分管刑侦的东平县公安局副政委马扶军今年6月开始负责此案,他在书面回复中表示,“没有任何人因为此案给自己打招呼”。
平平的家属还向记者表达了对被拘留人“有关系”的担忧,并提供了证据。比如,家属提供的证据显示,2014年1月8日,黄某峰在拘留所内使用手机自拍并上传到QQ空间。
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第五十一条规定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
东平警方9日书面答复说,黄某峰在拘留所被执行拘留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违反以上规定,暴露出拘留所管理不规范。目前已安排督察部门进行调查,对责任民警已停止执行职务。下一步将严肃整顿,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记者吴书光、张志龙)



匿名  发表于 2014-7-13 07:42
鼓上骚厉害
匿名  发表于 2014-7-15 22:33
如果属实,应当开除!
匿名  发表于 2014-7-18 14:59
怎么样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7-18 15:33
山东东平性侵事件 泰安公安自证清白难服众
2014年07月18日08:1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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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新京报报道山东东平多名女生遭地痞性侵,报道提及“有警员称市里打招呼所以事情难办”,媒体报道以及新浪微博@头条新闻转发,迅速引发媒体及网民大量关注。因舆论对“警察称人家打了招呼所以事情难办”的突出强调,网民情绪趋向于集体愤怒,大量批评质疑指向当地警方。焦点质疑所在,一为是否存在“打招呼”,二是警方是否修改笔录,三是该案为何迟迟未有立案。



  各方关注之中,7月7日晚间18时许,泰安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调查报道,焦某某、解某某与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在某宾馆住宿期间,黄某峰等人分别单独与焦某某先后发生性关系,卢某欲强行与解某某发生性关系未果。卢某行为涉及强.奸罪,6月27日被警方控制。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黄某峰等人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存在强迫行为,且焦某某当时已满14周岁,根据目前证据材料情况,不能认定黄某峰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通告发出后,引来网民大量跟评,截止17日,相关评传已经超过18000条。

  网民言论多为批评攻讦,表示无法接受“没有证据表明是强.奸行为,”“打招呼”是否存在成为普遍之问,通告细节中“1月报案6月逮捕”更招致网民猜疑。

  总体而言,泰安公安对于舆论关注是否存在“打招呼”、是否修改笔录则未有说明,使人难免对通告产生“自说自话”的观感。而案情细节 “警方清白”与报道内容明显出入,更使公众生出“自证清白”的疑虑。自7日后再无回应,沉默处置则使警方本身陷入完全被动。因此,面对舆论关注的司法个案事件,舆情介入以态度为先,以柔性姿态为平和对话创造条件,持续发布有理有据说明平复网民情绪,必要时应有高层级介入回应以示重视。不该寄望于“回应即被认同”,更不能“不认同再无回应”。

  广州公安通报公交起火案 “高层级响应”如何呈现当谨慎

  7月15日晚7时许,广州发生公交车起火爆炸事件,截止到当晚22时30分,事件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事件发生半小时后,广州公安即通过微博进行回应,警方抓紧对事件展开调查。近半年来,广州公安微博在突发事件中的及时回应受到网民一致好评,其后动态发布也使得相应舆情发展处于警方主导中。
匿名  发表于 2014-7-19 07:50
打啊
匿名  发表于 2014-7-19 18:14
???????
匿名  发表于 2014-7-22 00:58
但愿大家是真正的布尔什维克。
匿名  发表于 2014-7-23 07:20
纠结
匿名  发表于 2014-7-23 20:00
没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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