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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学教师***,在家疯狂办班,教育局还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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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14 16:06 |阅读模式
佛山中学教师马冬梅****,在家疯狂办班,教育局还管不??
匿名  发表于 2014-7-14 16:17
告她?敢吗?
匿名  发表于 2014-7-14 17:04
是在清华苑吗?多年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7-14 17:09
新华社时隔4年再发楼市五评:三个“拐点”辩证看
2014年07月14日 08:57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姚文逋

5293人参与 112评论
【延伸阅读】

新华社五评房地产市场变局之一:《三个“拐点”辩证看》

2010年五评楼市:

《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

《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

《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

《疯狂的房价叫板土地招拍挂》

《“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





7月10日,在济南市房产交易中心内,开具“住房限购证明”的标识牌仍然可见。新华社分析称,未来中国房地产调控思路和调控手段将减少使用行政手段。 新华社图赵佳峰制图

二三线城市纷纷调整限购政策

温州2013年8月

允许本地户籍家庭在市区购买第二套住房。

天津2014年4月

已在天津有两套房但滨海新区无房的市民,可在滨海新区再购买一套商品房。

南宁2014年4月25日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部分城市居民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

无锡2014年5月1日

放宽购房落户条件,购买60平方米以上住宅即可落户。

铜陵2014年5月1日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补贴、外地居民购房落户等方面给予购房者优惠。

海口2014年6月1日

自6月1日起,海南省户籍购房者在海口购单套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五人。

沈阳2014年6月10日

全面取消限购,本地人和外地人均可购多套住宅。

呼和浩特2014年6月20日

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济南2014年7月10日

新房与二手房限购政策全面放开,本地人和外地人购房均没有套数限制。

在楼市进入“拐点”的敏感时期,新华社昨日播发“五评房地产市场变局”系列文章之一。这是时隔四年多后,新华社再度发表针对楼市的系列评论。

在这篇题为《三个“拐点”辩证看》的评论文章中,作者首先指出,房地产“拐点”对不同地方意义不同,有的要及时调整,把握由“黄金时代”进入“白银时代”的窗口期;有的还没尝过“黄金时代”的味道;也有的地方恐怕要为“青铜时代”甚至“黑铁时代”做准备了。

文章接着指出,调控思路和调控手段“拐点”将到来。“市场经济是变化经济,要求我们接受变化、分化并趋利避害。机械生硬地削市场变化和区域分化之足,适‘拐点’之履,误人误己。”

文章认为,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一盘棋一刀切的管理习惯、思维模式明显不合时宜。31个省区市600多座城市,微观市场活动瞬息万变。一味药,治百病,这种思维模式、调控方式,非“拐”不可。

文章最后强调,今天在中国很多城市,“买房能赚翻”的投机心态依然大量存在。买房者、土地财政的依靠者等各方应尽快迎来心态回归理性的“拐点”。

新华社上一次就中国房地产连续发声,还要追溯到2010年三四月之交,彼时楼市正处于疯狂上涨期。新华社文章播发半个月后,“新国十条”出台,中国楼市进入长达四年的“限购期”。

2010年3月28日至4月1日,新华社一连5天发表“新华时评”(题目分别为《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坚决清除房价中的“腐败成本”》、《疯狂的房价叫板土地招拍挂》、《“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痛批土地财政以及腐败现象所酿生的高地价、高房价。

这被认为是中央政府向高房价“开刀”的先兆。果不其然,仅半个月后,4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4月17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即新“国十条”),旨在“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时隔四年后,在中国楼市库存高企、成交低迷,一些城市陆续放开限购的背景下,新华社再度连续发声,意味深长。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并不是近期第一个发声的中央级媒体。 7月7日,《光明日报》发表题为《“楼市降温”不是“崩盘”》的文章称,目前的房价仅是阶段性的回盘调整,而非全面崩盘。

今年以来,楼市表现进入下行通道,而一些城市也纷纷传出取消或变相取消限购的消息。本月10日起,济南已经实施三年的新房与二手房限购政策正式全面放开。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价格下降的占半数。6月份的房价数据,预计将在本周末公布。

与“拐点”是否到来的争论不同,对调控思路和手段“拐点”将到来的看法,共识远大于分歧。

[责任编辑:wanggq]
匿名  发表于 2014-7-14 21:37
楼上是干嘛的
匿名  发表于 2014-7-15 09:02
扰民
匿名  发表于 2014-7-15 09:24
扰民
匿名  发表于 2014-7-15 13:06
清华园办班的很多
发表于 2014-7-15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安市关于严禁学校及在职教师假期乱办班补课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坚决刹住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歪风,让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和春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就寒假期间办班补课问题再次重申如下,请各单位迅速落实到位:
一、2014年(初、高中毕业班按市教育局规定时间作息)。各校必须按要求统一安排开学、放假及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更。
二、严禁全市学校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在校内集体补课。严禁全市学校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办班或补课,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语数外、奥数、特色英语、作文等有偿辅导。
三、严禁全市中小学校的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补课班、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受聘,参与校外办学机构的办班补课。严禁教师将本班学生介绍到校外办学机构补课。
四、严禁各学校以任何理由为借口,为违规办班提供场所,严禁各中小学校与其他办学机构联合办班。寒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开办以面对学生为主要授课对象的补习班、提高班和兴趣班。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
市、县(市)区教育局继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值守,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及多个暗访组对寒假期间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行为进行监督暗访。对查实有乱办班补课现象的学校、学校领导及教师个人将给予如下处理:
  (一)学校组织学生在校有偿补课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学校校长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是专家型校长的,给予取消。对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发至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
  (二)对乱办班补课的教师,调离教师岗位,年度业务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升教师职务,不得参与评优选先。
(三)对受到处理教师所在的学校,取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资格,对校长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将通报发至县(市)区主要领导。
(四)对区域内出现两起及以上乱补课行为的,市教育局将通报全市,并提请县(市)区党委及有关部门对该区域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538-6991561
传真:0538-6991414
邮箱:jyjbgs7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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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16 23:31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14:15
人家上边有人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17:07
她楼上肯定有人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18:58
吃饱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22:27
?????????????????????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23:09
马上查
匿名  发表于 2014-7-18 09:31
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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