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实施绩效工资的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管理以县为主,就是明确县级财政直接承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经费管理工作,在经费保障方面也要承担重要责任,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经费省级统筹,就是明确省级财政要强化调控省以下财力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补助力度,确保本省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经费落实到位,既要将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补助资金全部下达给县级财政,又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和本级财力增量,优先用于安排县级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经费缺口。中央适当支持,就是明确中央财政将也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的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给予适当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