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龄赋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记1.5分。
(二)、学历赋分:研究生2分,本科1.8分,专科1.6分,中专1.4分。 相应学历的年限乘以分值累加即为学历得分。
(三)、取得拟聘资格年限,每年加2分。
(四)、年度考核:近5年的年度考核(拟聘任当年算起,下同),优秀每年记2分,合格每年记1分。
(五)、荣誉称号:(近5年,共限6件)
市级或市级以上:4分。
县 级:3分。
镇(校) 级:2分
(六)、辅导成果:(近5年,共限2件)
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国、省、市、县、校(镇)级辅导奖。分别记5、4、3、2、1分
(七)、近五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系统评选的(限各级教科研部门盖章)论文(限3件):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分别记4、3、2、1分。(第一作者计满分,第二作者折半。)
(八)、教学成绩(20分):
把所有符合条件人员近三年(每学年取最后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教学成绩每年赋分,累计排名,按参聘人数平均分为三档。一档20分,二档10分,三档5分。无成绩参聘人员按三档计分。注:教师拟聘任上年度和当年任教课时量(行政人员按折算后计算课时量)未达到本校均课时按三档计分。
(九)、附加分:
①现任职在岗情况:现在职在岗得10分;在职、现不在岗得0分。
② 班主任得分:近三年的班主任,每年记1.5分。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聘资格。
①师德失范,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称职者。
③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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