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乾隆四十五年以后的三大弊症动摇了大清统治的根基。
第一:乾隆四十五年后,乾隆本人大肆收受贡品,各种玉器古玩、名人字画、奇珍异宝等等。大臣无心政事,以收礼、送礼来谋取私利、博取信任、发财升官(各个级别官衔明码标价),从而败坏了吏治、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官员互相推诿,工作效率低下,致使“常怀私心、骄奢淫逸、贪污腐败”盛行。
第二:宠臣和珅为国敛财创设“议罪银”制度,致使官员“常怀能免死之心、破坏规章制度,花钱了事”,渗透财欲价值观。
第三:制造奇案、大兴文字狱,重点监控和打击落魄文人,加强对底层社会控制。(领导白莲教起义和太平天国运动的都是屡试不中的秀才文人)
二、纵观历史,得出的经验是周总理曾经说过的,“塞得物欲之门,方可挑圣贤之担”。
第一、具体说,“物”是从收礼、送礼、敛财、贪污开始的,像“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现象、学校公款给教办送礼现象、教办公款给教育局送礼的现象、个人为弄荣誉和升迁给领导送礼现象、办班收学生费用现象、主管人事收受感谢礼品的现象,利用学生考学、婚丧嫁娶、中秋、春节等敛财的现象,甚至人死了还没忘敲上一笔,以各种名目敛财从而中饱私囊,一年弄个一万两万、五七六万不算少、十万八万不算多,车钱有了、房钱有了的现象等等,利令智昏。
第二、具体说“欲”是从与他人通奸、情妇、小三开始的。欲望之门一旦打开,什么原则道义道理都是自己的,欲令智昏。
第三、庄子曰:“事欲滋、法欲繁、奸邪易入”。偷偷摸摸做事,事情越办越密、问题越积越多,怪事邪事不断滋生,法令越来越烦琐、奸邪的人越来越会钻空子。贪了的常怀“窃喜之心而无视权利之笼”, 办了的常怀“涉猎之心而无视道德人伦”。危险、危险、危险、危险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