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安局.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东平县人民法院:
现将巩义强刘燕集资诈骗在肥城市的犯罪事实现举报如下,请予侦办。
肥城市是巩义强刘燕集资诈骗和放高利贷的主要犯罪地之一。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巩义强刘燕在肥城市区“上海花园”附近泰西大街路东,租一套二层门头房,注册成立“青岛天阁投资担保公司肥城分公司”,进行集资诈骗犯罪。肥城受害人约5人,被骗150多万元;向20多人放高利贷300多万元。
一 .主要受害人知情人张晓凤,女50多岁,被巩义强刘燕招为肥城分公司会计,被骗80多万元,家住肥城一中,其丈夫是肥城一中工人。手机13953852172.
张晓凤作为会计,知道肥城全部受害人情况,知道巩义强刘燕在肥城的财产和放高利贷低押的汽车房产情况,她代理巩义强刘燕为他们在肥城放高利贷办理了部分借贷和才产抵押解压手续,一些财产在张晓凤名下。巩刘在各地质押的汽车约50多辆,全部存放在肥城一中,由张晓凤联系的存放场地。
2014年10月23日,济宁市市中区经侦大队找张晓凤查实了巩案济宁市受害人赵秀芹打入其银行卡9.5万元的事实。
二 . 刘燕掌控着肥城分公司全部资金和财务账目。刘燕每个月都到肥城分公司与张晓凤对账,处理财务问题,并于2013年3月,从张晓凤手中取走了肥城分公司的全部账目.财会资料和全部借贷低押手续,带回东平家中。
三 .刘燕在泰安分公司的集资诈骗资金,其中150多万元输送给巩义强在肥城分公司放了高利贷;巩义强在济宁.肥城等地集资诈骗资金,有200多万元在肥城分公司放了高利贷。
特此举报,请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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