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人人痛恨的字眼,教育——神圣伟大的词汇;二者相提并论,也许有些不合时宜,但随便说说,也无妨碍。 窃以为,腐败并不是官员的“专利”。片面地看,人人嘴里都在说反腐败,但心里想——好家伙,搞了那么多钱!唉,可惜我没有条件者,众也。如果说权钱交易的官商、警匪一家的黑帮、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执法者是腐败的“嫡系”,那么惟利是图的奸商、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坑蒙拐骗的不法之徒就是腐败的“近亲”;更有诸如不守社会公德、不遵社会秩序、不顾他人利益者是腐败的“远亲”。试看,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排队、争抢座位、任意横穿公路、占小便宜、对实施犯罪的不法之徒视而不见等等,腐败的“远亲”多矣。往深处想,腐败产生的根源在于自私。黄宗羲说“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我很赞同。人从本质上说是自私自利的,这是人的生物性表现,因为自私自利有利于个体生存。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成了妨碍了他人,甚至危害了国家、社会的腐败,那就只能“人人得而诛之了”。 腐败既源于人性,要除之则甚为不易。恕我直言,根除腐败,为期远也。人类自阶级社会起,腐败即与之同行。至今已历三、五千年,却在世界各国有愈演愈烈之势。或许再历万年,待人类重新消灭阶级社会后可根除之,姑妄言之。腐败虽一时不可根除,但也不能让它肆无忌惮地自由发展。为此,世界各国,无论党派组织、社会贤达,还是执法机关、平民百姓都在孜孜不倦地探索“防腐”妙计。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高招曰“高薪养廉”,因为腐败者无非是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贪欲,让他“患得”——腐败所得,更“患失”——失去高薪,如果腐败让为之者得不偿失,傻瓜才会去干。可是,发展中国家没有那么多钱来养“廉”,怎么办?我想,有一招:他律与自律。“他律”——就是靠健全法律、制度来管理、制约腐败,不给腐败以生存的土壤。“自律”——就是教育。靠教育增强腐败者自身的“免疫”力,消灭腐败这颗“种子”的活性。如果说腐败是只“猛虎”,那么法律与教育就是捆缚这只“猛虎”的“钢索”与“筋索”。缚虎的“钢索”必不可少,然缚紧猛虎“筋索”更是止关重要。因为腐败对个人来说是一个“心魔”,惟有教育才是解魔之“良药”啊!试想,我们的学生从小都接受良好的“自由、平等、博爱”教育,人人都有孙中山先生“天下为公”的思想、甘愿将总统让给别人做的精神,人人都像白求恩、雷锋一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人人都像焦裕禄、孔繁森一样一心为公、鞠躬尽瘁地工作,那他还会去为区区一己私利腐败吗?还会去想腐败吗?当然,要人人都达到这么高的境界,一时是不现实的。但我们的教育如果不是眼下的“唯智育”教育,少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注重“诸育”并举,注重人本教育,可以断言,腐败会少得多。好在我们的党和国家已经在有效地治理腐败,已经在加大力度改革教育了。 我坚信,教育会战胜腐败。我期待,教育能根除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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