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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未雨绸缪,取暖费究竟应该不应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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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0 17:42 |阅读模式
根据有关政策明确一下,市里可以发为什么县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发大家遵照执行,不可以发,大家就坚决不发。含含糊糊,模棱两可,让人无所适从。
匿名  发表于 2014-9-10 20:02
内容这个应该顶
匿名  发表于 2014-9-10 22:30
为什么去年同是吃财政的,有的单位发,有的不发?
发表于 2014-9-1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取暖费政策请咨询县财政局,联系电话:2821425。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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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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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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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14:37
哈哈,推得真快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22:16
一个部门有一个部门的活?
匿名  发表于 2014-9-13 16:21
坑爹
匿名  发表于 2014-9-13 18:55
谁说了算 到底听谁的 推责任。纪委?
匿名  发表于 2014-9-14 16:44
纪委沒人啊 研究一下不就清楚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9-20 12:36
肯定得发啊,这个还用得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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