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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慈善资金奖励教师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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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1 17:43 |阅读模式
今年教师节,教育局民政局挪用慈善资金奖励教师,许多教师根本不困难,绝大部分教师是双职工,是干部家庭,有的家庭是经商挣大钱,是百万千万收入,奖励的100名教师都是教育局把名额分到各学校的,根本不是困难教师,教育局民政局挪用慈善资金变相给教师发奖金合适吗?请纪委调查!调查每个教师的家庭情况!调查为什么挪用慈善资金,
匿名  发表于 2014-9-11 21:02
还我慈善捐款。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09:08
我们的捐款原来发资金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11:13
民政局李局长应该是尊师的楷模,全社会都应该向他学习。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15:04
没真事
发表于 2014-9-1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今年民政局、教育局用于资助优秀教师的20万元,是我县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所捐赠的一笔定向资金。所谓定向捐赠即:企业或者个人通过与慈善总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捐赠款项用途完全尊重其企业或个人意愿的一种捐赠方式。比如:今年新东岳集团通过慈善总会捐赠15万元用于东平龙舟赛活动;爱心人士冯德金与泰鑫医药公司冯基顺定向捐助26万元为家乡修路;大羊镇某企业通过县慈善总会每年捐赠20万用于救助大羊镇本地山区学生等,这种捐赠都属于定向捐赠,捐赠的款项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用途。
二、此项定向捐赠资金,是爱心企业资助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给予我县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资助资金。目的是鼓励广大教师继续发扬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优良传统,以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为东平的教育综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假如您有一笔资金想捐赠给有需要的人或者公益事业,也可通过县慈善总会进行捐赠,县慈善总会会与您签订《慈善定向捐赠协议书》并为您开具捐赠收据,并按照您的个人意愿对这笔资金实施定向资助或救助活动,不会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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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18:21
在东平想做点好事有多难,总有那么一小撮人,只顾自己利益,一旦自己没有捞到好处,就出来唧唧歪歪。      有事情,可以找相关部门咨询、举报,非得这样炒作吗?
      看看最近的帖子就行,不是搞村干部,就是因为教师职称窝里斗。真为你们这些人寒心。   谁不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个闹法,估计,今后啥奖励、啥优惠也没有了。      所有评先树优都取消你们就高兴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9-14 16:43
李局长,善款是干么的?有没有具体的定向捐助人?你是大笔杆子,会写会答复,但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事实。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08:40
请问纪委,民政局的答复代表纪委的意见吗?他们的答复合理吗?他们说么是么吗?纪委是干么的?是官官相护还是一塌糊涂?请你们认真审查一下,监察监督一下,纪委独立回复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08:47
纪委如果玩踢皮球,不监察百官,不严肃认真,那就真没希望啦。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08:54
请问纪委,民政局的答复代表纪委的意见吗?他们的答复合理吗?他们说么是么吗?纪委是干么的?是官官相护还是一塌糊涂?请你们认真审查一下,监察监督一下,纪委独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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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495885  11楼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08:49:58 中国网9月9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纪委在官网发布文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纪委书记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不愿监督、不敢负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总是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牵制过多,工作面广人少,抓不过来,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把应承担的监督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发表于 2014-9-1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凡投至纪委窗口的帖子,涉及各部门单位事项,均责成相应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并回复,特此说明。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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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09:13
让民政局调查民政局吗?商老庄是市纪委亲自调查严肃处理的,到了县纪委怎么又安排相应部门调查了????岂有此理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14:46
尊敬的纪委领导:
    对民政局的答复我们很不满意,特向纪委部门举报,请你们认真审查一下,行使监察监督职权,纪委独立办案调查后回复。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15:22
"这位网友您好:凡投至纪委窗口的帖子,涉及各部门单位事项,均责成相应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并回复,特此说明。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
   真搞笑,把纪委当成信访局啦,纪委不是中转站,定位定错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16:52
老九的地位不低了,待遇比机关干部高出很多,还奖励,难道举天上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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