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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资金奖励教师合适吗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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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1 17:52 |阅读模式

今年教师节,教育局民政局挪用慈善资金奖励教师,许多教师根本不困难,绝大部分教师是双职工,是干部家庭,有的家庭是经商挣大钱,是百万千万收入,奖励的100名教师都是教育局把名额分到各学校的,根本不是困难教师,教育局民政局挪用慈善资金变相给教师发奖金合适吗?请纪委调查!调查每个教师的家庭情况!调查为什么挪用慈善资金,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06:13
有这事?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08:57
政府失信于民,县慈善总会民政局教育局共同发文表彰的各学校学科第一名,用慈善资金奖励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09:16
肯定违规  问题在于他么不是贫困教师
发表于 2014-9-12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今年民政局、教育局用于资助优秀教师的20万元,是我县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所捐赠的一笔定向资金。所谓定向捐赠即:企业或者个人通过与慈善总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捐赠款项用途完全尊重其企业或个人意愿的一种捐赠方式。比如:今年新东岳集团通过慈善总会捐赠15万元用于东平龙舟赛活动;爱心人士冯德金与泰鑫医药公司冯基顺定向捐助26万元为家乡修路;大羊镇某企业通过县慈善总会每年捐赠20万用于救助大羊镇本地山区学生等,这种捐赠都属于定向捐赠,捐赠的款项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用途。
二、此项定向捐赠资金,是爱心企业资助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给予我县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资助资金。目的是鼓励广大教师继续发扬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优良传统,以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为东平的教育综合提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假如您有一笔资金想捐赠给有需要的人或者公益事业,也可通过县慈善总会进行捐赠,县慈善总会会与您签订《慈善定向捐赠协议书》并为您开具捐赠收据,并按照您的个人意愿对这笔资金实施定向资助或救助活动,不会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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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18:15
越描越黑
匿名  发表于 2014-9-12 18:37
在东平想做点好事有多难,总有那么一小撮人,只顾自己利益,一旦自己没有捞到好处,就出来唧唧歪歪。      有事情,可以找相关部门咨询、举报,非得这样炒作吗?
      看看最近的帖子就行,不是搞村干部,就是因为教师职称窝里斗。真为你们这些人寒心。   谁不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个闹法,估计,今后啥奖励、啥优惠也没有了。      所有评先树优都取消你们就高兴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9-13 16:23
打着旗号做违规的事不怕天谴啊
匿名  发表于 2014-9-13 16:23
东平官场好黑
匿名  发表于 2014-9-14 13:48
东平县民政局 发表于 2014-9-12 17:02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今年民政局、教育局用于资助优 ...

发奖金也叫做慈善啊??????真不知道你这局长怎么当上滴
匿名  发表于 2014-9-15 12:01
请调查答复
匿名  发表于 2014-9-24 17:14
奖励困难教师无可厚非,关键是奖励的是富裕教师,这应该吗?慈善资金应该是救助困难家庭,那么多需要雪中送炭的困难家庭不救助,却欺骗迷糊领导变相给教师发奖金,这是沽名钓誉借机扬名!!!!
匿名  发表于 2014-9-24 17:17
请袁大人到民政局查一查:是哪位善人拿出20万善款奖励的优秀教师?如果没有具体人,就是李局长挪用善款。
匿名  发表于 2014-9-24 17:19
请袁大人调查后回复,不能光听民政局自我辩解。
匿名  发表于 2014-9-27 09:51
老袁成天忙里么??到民政局查查吧。
匿名  发表于 2014-9-29 15:58
哪位善人拿出20万善款奖励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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