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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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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0-7 15:47 |阅读模式
东平是旅游大县,交通都不发达叫外地游客怎么想,出租车少有急事都打不到车,应该和公交一块发展,让市民和外来客人,来的了,回的去。让市民下雨天不在为打不到车,蛮怨,咒骂。城市发展那么快,应该提前早规划出租车,领导应该为群众,我县的发展多考虑一下了,在不考虑我们就太落后了,出去学习外地的经验,等于没消化。
匿名  发表于 2014-10-7 15:50
政府该考虑了,要不太不做为了
发表于 2014-10-8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你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编制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实行总量调控。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的投放,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进行)出租车新增应由县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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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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