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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已答复] 李甡局长,公安局领导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的太乱了,我们广大车主花了很多冤枉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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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4-11-3 10:01
都有利害关系,你懂的,要不然怎么都这么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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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3 14:08
习主席不是在反腐败吗?公安局领导小心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11-4 08:27
李局长,你们想把交警队的事情发展成“银山强.奸案吗?”强.奸案你们推得干净,交警队出事看你们怎么推
发表于 2014-11-5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经了解:按照上级要求,对交通事故有争议财产损失的评估,全部实行社会化服务,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和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并都有发票。目前,我县交通事故有争议财产损失的评估有三种情况:一是东平县物价局物价鉴定中心;二是当事人自行选择具有评估资质的社会评估机构;三是当事人自行委托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评估。当事人一方或保险公司对评估结果异议的,当事人可直接到东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评估,属于正常程序,重新评估的机构可以正常收费。另外,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人员提供社会化调解服务,调解服务不收费。如网友仍有疑问,可以拨打县公安局纪委电话2835083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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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对你反映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经了解:按照上级要求,对交通事故有争议财产损失的评估,全部实行社会化服务,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可以向当事人介绍有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和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并都有发票。目前,我县交通事故有争议财产损失的评估有三种情况:一是东平县物价局物价鉴定中心;二是当事人自行选择具有评估资质的社会评估机构;三是当事人自行委托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评估。当事人一方或保险公司对评估结果异议的,当事人可直接到东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评估,属于正常程序,重新评估的机构可以正常收费。另外,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人员提供社会化调解服务,调解服务不收费。如网友仍有疑问,可以拨打县公安局纪委电话2835083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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