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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 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 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 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 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 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 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 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 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 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 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 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 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 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 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 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 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 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 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 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 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 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 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 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 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 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 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 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请您转发朋友圈,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行成共 识,维护我们的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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