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第三届“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作品征集活动已正式启动,请单位根据具体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参加评选。通过参评,鼓励引导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媒体发表创作,积极反映泰安和东平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介绍泰安和东平文化、风土人情和自然景观,扩大泰安和东平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政治导向正确,内容积极向上,有引领作用; 2、作品表现形式多样,艺术水平高; 3、作品围绕泰安、泰山展开,以身边人、身边景、身边事为对象,富有时代感和教育启迪作用; 4、作品通过各种网络传播方式,影响较大,网上点击率高; 5、作品类别不限,必须为作者原创,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范围 各界人士在国内外网站发表的反映泰安和东平(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境内自然文化风貌的优秀作品均可参评。一般是发表在网上新闻栏目、论坛、博(播)客、微(信)博、腾讯空间等,可以是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等)、博(微博)客微信类、影像视频类、歌曲类等,此外还可以创新形式。 三、作品类别和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设博客类、文学类、新闻类、摄影类、视频类、歌曲类、文化创意类等几个奖项,每个奖项设一、二、三等,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另外设置“年度特别奖”,主要奖励为宣传泰安、泰山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群体。对宣传泰安、泰山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网站(包括官方网站、民间组织网站、个人网站)设“年度最佳网站奖”。 四、应征作品推荐程序 1、应征作品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申报,统一上报至到县委宣传部网络办,经整理汇总后推荐至市评委会。 2、应征作品需提供:作品样本一份、作者或推荐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作品申报表。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作品首发网站(网址)、转发网站、发表专栏。 3、应征作品须注明“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应征作品”字样。 五、征集时间和评审办法 作品征集时间从现在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由“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人员进行评选;2015年4月份对上一年度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评委会组委会所有。 3、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4、征集作品在中华泰山网、东平信息港和东平泰山幸福e家园集中展示。 2014年12月8日 附:2014年度第三届“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作品申报表 2014年度第三届“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作品申报表 注: 1、作品类别分为博客类、文学类、新闻类、视频类、歌曲类、文化创意类和网站类。 2、申报作品除提供作品和申报表外还需提供相关材料:个人为一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作品需在申报表加盖公章;团体为相关资质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