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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成立了"整治非法吸收存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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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我县成立了"整治非法吸收存款领导小组"政法委书记任组长。重点整治打击理财公司、高利贷等。
   这下该有一批人要倒霉了。
发表于 2010-2-2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规范下了,免得有些人得小利,影响整个社会公平秩序!
发表于 2010-2-26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顶顶
发表于 2010-2-27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抓得住才行
发表于 2010-2-27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有点晚了,早就有好多人已经陷进去啦!欠钱上千万的都有了!好多人都是血本无归!!
发表于 2010-2-2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2-27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的事了
发表于 2010-2-2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平地下武装 于 2010-2-27 17:02 编辑

放高利贷的注意了,
浙江“台州吴英”非法集资4.7亿余元 一审判死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24日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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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台州2月24日电 (记者柴燕菲通讯员王先富李如省)“被告人王菊凤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23日,被外界称为“台州吴英”的原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凤,因非法集资4.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被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当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这个曾一度在台州名声显赫的时尚“女能人”,呆了几分钟后,“咣当”一声昏倒在地……

  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台州,“女能人”王菊凤算得上是一个风云人物。在这起台州迄今为止最大的非法集资案背后,无论是“女能人”本人的表演,还是圈钱“中间人”无奈的表白,或是被害人荒唐的要求,都有留给旁观者深深反思和回味的价值。

  听到判决,她昏过去;醒来后,表示不上诉

  “女能人”的法庭陈述有许多令人回味的关键词:我付的利息超过本金、我不想解释、由法官处理、我不上诉、我想争一口气……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的起诉书有24页,长达1万余字。检方指控,2005年至2008年,王菊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了她与台州市政府领导、市领导亲戚合伙做生意的假象,虚构投资铁路、环保、市政府采购等项目,非法集资4.7亿余元。这些钱大部分被用来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挥霍与“**”赌博。其中,赌博累计输掉2703万元。至案发,造成损失1.28亿元。

  庭审中,王菊凤对被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含糊其辞或不作正面回答。她说话声音轻如蚊吟,法警调整了话筒,她还是把声音压得很轻,记者坐在第一排旁听,依然感觉很费力。

  对1.28亿元“亏空”的去向、用途等焦点问题,她被问急了就说,“细节问题,我不想解释,也无法解释,反正已讲不清楚了,随便你们定(什么罪)好了。”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中,她只说了一句话——由法官处理。

  她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菊凤与陈文敏、童某等人的资金往来数额不清,对王菊凤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数额未查清。仅凭银行往来账目和借条来认定集资数额,系以偏盖全。起诉书指控的损失数额,大部分是用于归还借款利息,少部分投资兰鑫酒店等。

  关于辩护人提出银行往来和借条、欠条并不能全面反映本案的借款和欠款数额,若扣除被告人王菊凤用现金支付被害人部分,本案损失数额远低于1.2亿元的意见,法院认为,经查,非法集资及损失数额的认定,是根据银行往来和借条、欠条等书面证据,并结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综合作出认定。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一审宣判时,等昏过去的王菊凤清醒后,审判长问她是否上诉?她的回答出人意料:我不上诉。

  用虚构的关系网,她骗取了很多受害人信任

  王菊凤的“传奇故事”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10多年前,她做的“生意”是倒卖海关通行证。因为这事,2000年,她被台州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4年5月释放。

  出狱后,她去广州卖衣服,没赚到钱。第二年,她跑到俄罗斯,发现出口羊毛衫利润很大,她决定抓住这个商机。

  第一笔资金是王菊凤的姐姐无偿出的。之后,王菊凤又和狱友伍玉华向别人以高利息借了几百万元。

  虽然利息很高,但王菊凤算过,如果生意正常,还是有赢利的。很多借款人都特意去看了她的加工点,对借钱给她也比较放心。

  2006年4月,因负责到俄罗斯销货的人护照过期,王菊凤的两集装箱羊毛产品在俄罗斯被扣,让她损失了1000多万元。

  怕催债没钱还,王菊凤决定瞒住真相,对外宣称羊毛衫生意很好,继续借钱弥补漏洞。这事,就连合伙人伍玉华,她也瞒着。

  “我刚从监狱释放,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又跌倒了,我想争一口气,只能靠向社会借款维持资金周转。”案发后,王菊凤交代,她告诉自己一定要顶住,能想的办法都想了。

  在外人眼里,王菊凤有着很好的关系网。她对外宣称和台州市政府领导是同学,和领导秘书也很熟。而这些只不过是她用来圈钱的幌子。

  当初,为了让大家相信自己,王菊凤可是下足了工夫。

  在一次饭局里,王菊凤结识了在外地办企业的某领导外甥。接下来的几次饭局中,她又把领导的外甥介绍给其他企业家认识。其中,在场的就有包工头吴老板。

  王菊凤对吴老板许诺,通过领导秘书每年能安排几个人的工作,说把吴老板的女儿安排到市委办公室,外甥安排在台州市建设局。直到被抓前,她还对吴老板说,工作已安排好了。

  取得吴老板的信任后,王菊凤虚构投资环保、市政府礼品采购等项目,以10%—20%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开始不断向吴老板借钱。

  有一次,吴老板提出需要有人担保。王菊凤就把他带到市政府附近,此时有个人坐黑色尼桑轿车过来。王菊凤告诉吴老板,这个人就是市领导的秘书。

  其实,这个人只是和真的领导秘书名字相同而已,他的真实身份是路桥的一名生意人,从没有在市政府上过班。

  之后,王菊凤顺利从吴老板那里累计借款10493万元,已归还9053万元,造成损失1440万元。

  就这样,很多人相信了王菊凤的关系网。

  据了解,那些被害人有王菊凤通过朋友认识的、搓麻将认识的、在酒店装潢时认识的,甚至有开了酒店之后来吃饭住宿的客人。

  跟她有往来的朋友都说,初次见面,都觉得她很爽快,乐意跟她交往,所以许多人信任她,借钱给她,有的连借条都没写。“她牛的时候,人家将钱主动送上门,还要找关系才能借给她。”

  “中间人”声称,“我也是受害人”

  和她一同受审的还有李辉彬、陈文敏、伍玉华3个被告人,他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挪用公款罪。这3人都和王菊凤的圈钱有关,是其中关键的“中间人”。帮王菊凤非法集资的人非常多,一些重要的“中间人”有童某等10多人。童某有五六家大企业,衢州有个大型机电设备市场也是他的,还有许多地。他帮王菊凤借了两个多亿。

  不过,童某非常精明,后期怀疑王菊凤还不起钱,就说自己在衢州的投资回报很高,需要从银行贷款,银行要验资,所以让王给他借几千万元,无论多高的利息他都支付,等银行放贷给他了,他马上将钱打给王。

  王菊凤相信了童某,四处帮童借钱,筹措了五六千万元给了童,童却说钱被银行卡住了,得重新找银行贷款,还需要保证金,又让王给他借了几千万元。

  这导致王菊凤的资金链彻底断裂。事后,王菊凤说起童某就来气,说自己不欠童的钱,还被童骗了很多钱。

  检察官通过查银行账户,确认王还欠童2000多万元本金,童对这个数目表示认可。

  童某出事后,变卖了部分企业和房产,价值150多万元的保时捷也卖了,现在改开几万元的吉利轿车,用于偿还他欠下家的钱。因此,检察机关对他执行不诉决定。

  李辉彬,46岁,台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为了赚取高额利息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1029万元,再以月利9%—15%转借给王菊凤。至案发,造成损失329万余元。另外,王菊凤在李辉彬等人为庄家的“**”**累计输掉4862万元,赢回2429万元,亏空2433万元。而李辉彬从中非法获利300万余元。法院最后认定李辉彬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0万元。

  陈文敏是黄岩区某模具厂的法定代表人,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1786万余元,转借给王菊凤,造成损失951万余元。他还伙同黄岩新来村原村支书和主任(均已判刑)挪用该村土地征用款2000万元,借给王菊凤用于营利活动。法院最后认定陈文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陈文敏在庭审最后陈述中表示“要求从轻处理,其实我也是受害人”。一审宣判后,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伍玉华是王菊凤的“好姐妹”,曾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9年,在被保外就医期间,为王菊凤吸收资金210万余元。这次,她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当日被取消取保候审,收监执行,她本人也当庭表示不上诉。

  受害人要求轻判她,希望她出来还能还债

  本案的被害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之大是参与办案的公、检、法人员始料不及的。

  开庭前,主审法官找几十个被害人核对被骗数额,就用了整整一天时间。对于大多数“借款”,王菊凤都表示认可,只有几笔有异议,她说借的钱已经还了,有的还是高于本金支付了高利息。

  “王菊凤与陈文敏、李某、童某(另案处理)等人资金往来的数额都是不清楚的。用现金支付了被害人的,现金具体的数额没有查清楚。王菊凤造成的损失数额远远低于1.2亿元,在被害人自报的数额中,不排除被害人虚报的情况,应当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数额进行剔除。虽然各被害人在本案中损失比较大,但被害人也存在过错,被害人看中王菊凤的高额利息,才借款给她,可以适当减轻被告人的法律责任。”王菊凤的辩护人在庭上为其作了辩护。

  由于有几笔借款找到了新证据,在原有4.7亿元的金额上,王菊凤的非法集资总额还要增加100多万元。

  几十名参加旁听的被害人都比较冷静,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情绪过激行为。

  之前,这些被害人曾多次到公、检、法机关和市政府等部门上访,希望从王菊凤被扣押的财产中分一些钱回来。他们还联名要求法院对王菊凤从轻处罚,希望她出来后还能弄到钱,好还给他们。

  众多的被害人中,不乏放高利贷者,借给王菊凤的钱有的利息高达10%—20%。而按相关法律规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法律不予保护。

  据了解,公安机关扣押的王菊凤财产不足1000万元。其中,王菊凤在路桥的一处房产已抵押给杨某,目前侦查机关已冻结了以杨某名义登记的该房产。

  侦查机关扣押、冻结的路桥区望景湾小区18号别墅,目前财产权属尚有争议。本案被害人认为,购买别墅的款项系非法集资款,那么别墅就是赃物,应当追缴,发还被害人。买受人喻某认为其系合法购买别墅,别墅应依法归其所有,公安机关查封行为违法,要求法院解除查封。为了给争议双方提供充分的抗辩权,法院留待以后解决。

  目前,到位的最大一笔资产只有兰鑫商务酒店资产拍卖款——300余万元,该款已转到公安机关账户。

  部分名贵的珠宝首饰等扣押在典当行,但典当行拒绝交出。宝马等汽车虽被侦查机关限制转户,但尚未能扣押在案。王菊凤在李辉彬处投注**4862万元,输掉2432.61万元。这些赌资,目前也无法从李辉彬处追赃。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向更高一层的收注人处追赃。

  可是,追赃等善后工作却十分艰难。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非法集资一经认定,非法集资案件的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处置善后与稳定工作,应由人民政府负责。

  日前,台州中级法院已按规定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发表于 2010-2-2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的事啊?楼主怎么知道的?
发表于 2010-2-27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最好要像薄熙来一样
发表于 2010-2-28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0-3-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3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3-4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活和我没关系`
发表于 2010-3-4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
发表于 2010-3-4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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