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字一个大口张开,然后是两个人被吞下。汉字表达得可谓及其深刻,古人已经很清楚,吃肉无非就是吃人肉。
为什么不把口中包上一头猪或者一只羊呢?从圣经记载的理解,夏娃是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下的肋骨造成的(創2;21、25),因此将女人说成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
可以说,肉字中的二人根本不是指动物,恰恰就是人类的祖先。从佛学思想来说,生命都是平等的,动物与人都是因缘和合而生,人与动物因业力而在每个生命周期中不断上升下转。
因此,食动物肉与食人无异。在《楞伽经》有言“一切众生,从本以来,辗转因缘,尝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想想这肉字的构成,可能就明白了到底应不应该吃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