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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检查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四)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统计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病残儿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编制省、市、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检查指导计划生育系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六)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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