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04848|回复: 3

[已答复] 低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想请问一下有关部门领导,什么样的条件才算是符合低保条件。
发表于 2015-1-15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44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8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向所在村(居)或乡镇(街道)民政办递交书面申请,申办低保。凡发现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享受低保待遇的,可以向当地民政办或县民政局举报,并提供线索方便调查核实。咨询举报电话:28398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5-1-19 19:58
回复

使用道具

匿名  发表于 2015-1-23 08:08
不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3-28 23:50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