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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咨询一下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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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5 2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一下,我2012年交的超生罚款5万左右,这个钱要上交国库,可是我收到的非税发票才45000,剩下的钱流向何处,有没有人能解答。新湖乡收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1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怎么没人回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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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16: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这里面有猫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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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友您好。请原谅没能及时看到您的帖子。
您所说的情况可能是以下原因造成的:2010年以来,省、市在村级推广计划生育“双向约定”管理办法,违法生育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会收取违约金,由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由乡镇或村级用于办公经费。
您可以提供您的详细情况,我们负责帮您核实情况。
如您不愿意在此公布您的个人信息,也可以拨打县计生局政策法规科电话进行详细陈述:2825716,或者发送电子邮件dpjsjb@163.com,也可以亲自前来计生局反应,地址:平湖路建设大厦9楼,政策法规科。
祝您工作生活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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