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平 县 教 育 局
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暑假期间从事有偿家教的通 知
直各学校、各乡镇教办:
暑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规定,加强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现就禁止全县中小学教师暑假期间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各级教科研、教研人员等从事有偿家教。对违反规定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凡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撤销其相应称号。
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凡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教育局将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东平县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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