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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卫生局请回答:防疫站结核病中心拿着国家的药自己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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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核病的免费药物如雷米封,利福平, 乙胺丁醇和比嗪酰胺等,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考虑选择,这个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由国家来承担费用。
但是,结核病药物由于对肝功能影响大,肝功能用药比较多。

本人的一个亲戚,在县卫生防疫站结核病中心看病后,没有给予免费药物,而且还声称必须买保肝药物才给免费药物治疗。
本人咨询医学人士后,发现这是非常不对的。
本人还了解到,卫生防疫站的结核病中心就一个正规医生,所谓的主任,而且已经承包出去。国家疾控机构怎么可以承包》????
法律规定的药物是否被用来赚钱???
本人在和结核病中心医生沟通过程中,他们态度蛮横 不讲理。
请卫生局领导予以关注。
给患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将向媒体反映曝光。
发表于 2010-7-12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12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一说我想起来了,我大爷就得过这病,也没给免费的药物,请解释一下!
发表于 2010-7-12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正在调查,明天下午四点前给楼主回复。
发表于 2010-7-1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平县卫生局 于 2010-7-13 11:31 编辑

东平县结核病防治所隶属于东平县卫生防疫站,承担着全县结核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和促进工作,是全县唯一的非营利性专科(结核病)防治机构。
东平县卫生防疫站属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县的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任务,其结核病防治所为其下属的业务科室,现有执业医师5名,执业助理医师2名,执业护士4名。其医疗护理人员均在市、县卫生局登记注册,均为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其科室不存在承包经营的情况。

关于结核病的免费治疗问题,国家有政策规定:凡确诊为结核病,手续齐全,都应该免费给予抗结核药物治疗。患者所需提供的手续有两种:一是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二是检查资料:包括胸部X光片、或CT片,PPD(结核菌素试验),TB-D(结核抗体),痰涂片检查。
鉴于抗结核病的药物大都对肝肾有一定的损害的副作用,结核病专科医师一般都会给患者提出专业建议:在服用抗结核病药物的同时服用一些保护肝肾的药物。这些专业建议以《抗结核病药物知情同意书》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
但是,保护肝肾的药物选用与否,决定权在患者。专业医师不能强制患者购买,更不能与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搭配作为协定处方配售给患者。

楼主的举报信息(就诊时间、接诊医师、处方、病历资料等)不是很具体,给我们的查证工作带来困难。
如果因为我们个别医师的服务不到位,告知不明晰,解释不具体而给你带来不便的话,我们诚恳的向您道歉;如果个别医护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甚至恶劣,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卫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更感谢你给我们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尽最大努力做到让患者满意,让社会放心。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卫生局举报电话为:2822745(医政科)。2825836(法制监督科)。
发表于 2010-7-1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免费药物如雷米封,利福平, 乙胺丁醇和比嗪酰胺等,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考虑选择,这个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 ...
东平高级中学 发表于 2010-7-12 13:14



    欢迎楼主提供更详细的举报信息,以便于我们进一步查证.
发表于 2010-7-1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结核病”前面咋还弄了个暗藏链接啊???
发表于 2010-7-1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结核病”前面咋还弄了个暗藏链接啊???
追风小雨 发表于 2010-7-13 11:36



    应该是在网上搜索的,复制的时候无意中带过来的。
个人的理解,不代表单位,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0-7-13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 我一直关注着这个事情的发展
感谢卫生局领导的回应
本人的表弟在二院确诊结核病后,在该处就诊,没有获得赠药。本人从医生朋友处获知了这个政策优惠,
前去结核病防治中心咨询,得到的态度如前所述:态度蛮横,不赠药;必须购买保肝药物才可以获得赠药。
这是2年前的事情。近期从网络看到很多得结核病的,所以才想起咨询下这个问题,让东平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国家这个好政策。
顺便说一下,该处的X线胸透机器实在差劲,图像太模糊,等于白做。
至于您说的人员编制问题呢,估计有挂靠的,肯定没有5个人。
针对这个问题,我也不想再过多纠缠,只希望今后要严格执行国家的规定。

让东平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国家这个好政策。

本帖的3楼 “重庆鸡公煲”网友不是也说 其家人 在结核病中心没有获得赠药吗?


这个问题是很普遍,结核病中心需要加强自己的职业道德。
再次感谢回应。
 楼主| 发表于 2010-7-13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次说一下,不给赠药是两个人:结核病中心的男性主任和一个妇女。
那个主任记得好像是住院医生或者主治医师,反正职称不高。
那个妇女50岁上下,她还间或操作X机器。
对乡下来的我们还冷嘲热疯。
 楼主| 发表于 2010-7-13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在网上搜索的,复制的时候无意中带过来的。
个人的理解,不代表单位,呵呵。
东平县卫生局 发表于 2010-7-13 11:42



    对,是这样,毕竟本人不是专业人士
再次对卫生局的回应表示感谢。也希望你们能加强对结核病防治中心的监督管理。
发表于 2010-7-1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 我一直关注着这个事情的发展
感谢卫生局领导的回应
本人的表弟在二院确诊结核病后,在该处就诊,没 ...
东平高级中学 发表于 2010-7-13 11:47



    汗。我说呢,我们调查的时候,接受调查的几个人都很茫然~~~
两年前的事情,您也不说明白,让我们按照现在的情况去查证,怪不得查无实据。呵呵,不能怪我们查的不认真,我们没有跨越时空的超能力。
既然您现在说清楚了,有几个情况需要向您解释一下:
一,两年前的主任早已调离,现在已退休了。现在的主任是个年轻人。不到30岁。
二,两年前人少,不等于现在人还少,我们说的在编在岗共11人是现在的情况。
三,两年前的政策和现在不一样,那时,享受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的范围是局限到‘初诊’病人,现在是所有确诊病人。
四,欢迎您再带你表弟到防疫站就诊治疗(如果还没痊愈,需要继续治疗的话),你表弟绝对能无条件的享受免费治疗的政策,如果不能,您直接拨打公布的两个电话,我们卫生局将派人现场去解决问题。
五,我们已经落实了您的意见和建议,责成防疫站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政策的落实情况,有则改之,有错必纠。
六,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指导,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卫生工作,我们将在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下,坚决把党和中央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发表于 2010-8-2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卫生局,发言人很谦虚,解释的非常好,支持
发表于 2010-8-28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0-10-1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的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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