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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一中关于教师专业水平考试的说明
《东平一中教职工考核方案》(经教代会表决通过)中规定,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师专业水平考试。举行专业水平考试,是结合我校实际,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有力举措。
结合管理实际需要,分五个档次折算后计分。90分以上的,计20分;80-89分的,计18分;70-79分的,计14分;60-69分的,计10分;59分以下的,计5分。(设定每科为100分制。不是100分制的,折算为100制)免试人员计16分。
45岁以上的教师为免试人员,计16分;因组织考试的需要,校级领导可选择参加考试或申请免试,如果申请免试,计16分。
东平县第一中学 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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