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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和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5〕26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农业“三项补贴”(即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全省种粮(小麦)农民,根据小麦种植面积发放,2015年补贴标准为125元/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目标是地力保护,农民领取补贴后,要将资金用于以下方面:①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②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③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④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⑤发展和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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