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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我县空气质量颗粒物治理问题,县委县政府于5月20日召开全县工作会议,专门安排扬尘、浮沉等PM10、PM2.5专项治理。建筑扬尘由住建局、县执法局负责治理,我局会督促两单位落实整改。附:东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东蓝天指办〔2015〕5号
关于印发《东平县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蓝天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东平县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尽快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东平县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东平县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附件2:7、县住建局:要严格落实省住建厅6个100%扬尘防控要求,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和商砼站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做到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确保5月底前完成商砼站封闭改造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县蓝天工程指挥部,10月底前完成建筑工地及商砼站标准化建设工作。
10、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全面监控、密闭运输,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渣土运输车辆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的原则,扎实推进城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确保5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所有烧烤摊位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要求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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