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泰安7月21日讯(通讯员 李明峰 尚盼盼)为打好"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战役,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把查处酒驾纳入常态化、高压势管理。7月20日,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又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人,让民警有些惊讶的是,这次查获的是一名女性驾驶人,这在东平查处酒驾历史上,还是第一例。​ 7月20日15时许,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在佛山街西首设点检查时,一辆悬挂本地牌照的黑色本田轿车被拦下:司机是一名约40岁左右的中年女士,执勤民警观察发现该司机满脸通红,并散发有酒气,遂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没想到,检测仪竟然提示该驾驶人饮酒了,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8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民警将驾驶人王艳(化名)带回队部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过询问得知,王艳从事酒水经营生意,中午在农村朋友家吃饭时,经不住劝说,引用了大约半瓶啤酒。本身经营酒水的她明明知道酒后不能驾车,抱着侥幸心理的她还是驾车返回县城。没想到,车刚刚进入县城,就落进了民警布下的法网。王艳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法律规定,对王艳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并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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