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泰一中暑假期间违规补课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新泰一中暑假期间 违规补课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鲁教基函(2010)36号
各市教育局: 今年暑假期间,全省绝大多数中小学校能够认真落实我省统一的放假规定,充分保证了广大师生的休息权,有效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但是,也有个别学校采取各种名目组织、变相组织学生补课。8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厅对新泰一中组织部分学生进行暑假补课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从8月1日开始,新泰一中组织高一年级50名学生、高二年级100余名学生,总共5个班,每生收费800元,进行暑假补课,严重违反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0〕2号) 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20号〕等文件要求。 为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经研究决定,撤销新泰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三年内不得申报;责成泰安市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对新泰一中主要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责成新泰一中退还学生费用。处理意见于9月28日前书面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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