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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东平县公安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警人员,主要从事视频监控巡逻、维修、考核等工作。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热爱公安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二)限男性,东平本地户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电子信息相关专业;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报名地址:东平县公安局“天眼工程”办公室
报名电话:0538—2835079 13954847238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前来报名,不缴纳报名费,同时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文化程度、计算机相关知识和道德素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额,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录取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进行录取,即笔试、面试和政审均达到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基本条件的。
四、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工资待遇从优。
东平县公安局
201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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