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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险解困工程难道就是让农渔民住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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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5-8-31 11:50 |阅读模式
避险解困工程难道就是让农渔民住楼吗!!??

成都六旬老人不愿爬楼梯 住底楼车库10年(图)

因不愿爬楼,老人选择住在底楼车库里

成都商报记者对30户车库住客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除了商铺住客,其他9户居住的都是中老年人,年龄最大的达到87岁。不少住客患有心脏病,气管炎、高血压等老年常见疾病,这让他们不想爬楼梯,也不敢爬楼梯,因此更愿意住在底楼车库里。

因不愿爬楼梯,67岁的柏世琴在31平方米的车库里度过了10年光景。女儿劝她搬去楼房一起住,她不同意,和老伴在车库里过得乐滋滋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睡觉的大床,有放衣的木柜,有方便的马桶,有凉爽的空调,还有方便抿两口的枸杞酒。在柏世琴居住的晋阳路中央花园二期,车库修在底楼,省去的脚程、便宜的租金、合适的位置让车库变成香饽饽,像她一样的车库住客不是孤例。



中央花园二期,不少居民住在一楼的车库里

什么情况? 老人竟住在车库里

昨日,热心读者向成都商报打来热线,称晋阳路中央花园二期已停水2个月,在酷热难耐的夏天着实很难过。成都商报记者走访发现,这名读者居住的并非小区居民房,而是小区配备的底楼车库。由于自来水管网改造,原来通水的车库现在不通水了。


因不愿爬楼梯,67岁的柏世琴在31平方米的车库里度过了10年。女儿劝她搬去楼房一起住,她和老伴肖绍杰没同意,在车库里过得乐滋滋的:车库里有睡觉的大床,有放衣的木柜,有方便的马桶,有凉爽的空调,还有方便喝两口的枸杞酒……






原来如此!上年纪了不愿爬楼

“人上年纪了,有关节炎又有糖尿病,真的不想爬楼梯。”10年前,柏世琴花6万元买下中央花园二期53栋4号车库。然后又花了一万元,将31平方米的车库隔成两个房间:外面是客厅加卧室,里面是洗手间。睡觉的大床、放物的衣柜、吃饭的桌子一样不少,在车库里,她一住就是10年。

原因简单而直接——“底楼车库,像我这种老年人觉得方便。”老人说,不是因为经济紧张,“经济条件缓解了,但人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了,真的不愿爬楼梯。”也不是因为子女不管,“我女儿劝过我两次搬去一起住,我都没同意。”老伴肖绍杰也和她一起住在车库里,“我也懒得爬楼梯,住车库进出方便。住楼上还要爬楼,老年人爬楼梯慢,你说急不急?”

今年6月,车库开始停水,生活起居极不方便。女儿再次劝她搬去一起住,她却说,“不必了,事情总会得到解决,我住车库里方便!”

车库住客“众生相”

“老资格” 因不愿爬楼梯,62岁的李桂萍也成了小区52栋车库的住户,从2006年开始租住过多栋楼车库的她,是车库住户里真资格的老大姐。“我住车库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懒得爬楼梯,我有冠心病、气管炎和心脏病,楼梯真的爬不上去。”女儿曾希望她在一处5层楼房居住,但李桂萍没同意。她现在租下的车库每月450元,31个平方米的面积让她很满意。上周,她不慎摔倒,左腿骨折,“现在每天拿拐棍,幸亏在一楼车库住,不然爬楼梯咋办?”

“新人” 62岁的田永标则是车库住客中的“新人”。去年田永标花9.5万买了25栋一个25平方米的车库,“我还通过物管变更了车库所有权信息登记。”田永标看上车库的地方“有房有水有电,装修好了家具也有,直接入住。哪里要不得?”


“母亲” 43岁的李秀华从怀孕开始,就租下了中央花园二期41栋的车库。每月租金400元压力不大,对她而言却收获很大。“关在楼上的娃娃和在底楼敞开跑的娃娃能一样吗?”李秀华觉得,住在车库里,电瓶车停车问题也解决了,娃娃成长问题也解决了。如今,孩子7岁,“性格就是要比楼上关起的娃娃更活泼,我从没后悔住车库的决定。”





走访:

30户车库住户 过半改造为商铺

在成都商报记者走访调查的30户车库住户中,其中有21户是直接开为商铺,裁缝店、洗衣店、日杂店五花八门,“相较于商铺,车库用作商铺租金更便宜,位置一样是底楼。既然都租下来了,为啥子不商住两用?”50多岁的蒋大姐说。

剩下的9户车库住客都是中老年人,年龄从43岁到87岁不等,有2户是方便工作,有3户是“懒得爬楼梯”;有2户是“方便三轮车、电瓶车停放”;有1户是因为孩子;还有1户是经济原因。

肖绍杰介绍,住在车库里缴纳的费用标准和楼上住户也是一样的,每月也需交物管费、清洁费、水费和电费。物管费每月每平方米5角钱,清洁费每月每户8元钱,“像我们31平方米两口人,水费加上电费每个月100多块钱。”肖绍杰说,车库里没有开火,做饭要在车库外,多年来都是烧电。

两个月前,因自来水管道改造,原本通水通电的车库开始断水。这让这些车库住客着了急,要用水只能向附近居民“借”。

“我们找过物管,物管说归自来水公司管理。”众多车库住客开始犯愁,以后车库还可以住人吗?

物管的说法/

车库不能住人 居民硬要住也没办法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中央花园业主管理委员会见到了物管工作人员。对于车库住人的情况,物管工作人员表示知晓:“这是他们的私下行为,也是不合格的,车库哪里是住人的地方呢?车库不是住房,居民要住进去我们也没办法。”物管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有居民住进车库,物管就会管理,不然更混乱。既然车库住人是既成事实,物管方肯定就会管理。”


“车库本来是没有水的,车库有水都是住户私自接的,物管方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自来水管网改造,新管道没有包括车库。“以前接的老管道,现在改管道用的新管道。由成都市中兴供水有限公司负责,车库里的住户只能向中兴供水有限公司反映。”





住户的苦衷/

年龄大、多有病 上下楼难熬 “足难出户”

住在没有电梯的老旧小区,上下楼成为很多老年人的一大难题。“对老年人来说,爬楼梯真的很难。我爬一次楼梯,心脏感觉都要跳出来!”62岁的李桂萍患有冠心病、气管炎和心脏病。

成都商报记者对30户车库住客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除了商铺住客,其他9户居住的都是中老年人,年龄最大的达到87岁。52栋车库住客患有心脏病,22栋车库住客患有气管炎,53栋车库住客患有高血压,这些老年常见疾病让他们不想爬楼梯,也不敢爬楼梯。而之前记者采访时,曾遇到一位老年人,为了减少上下楼梯的次数,一周才下楼一次。







伟大的避险解困工程难道也要这样吗!!!!???为什么农渔民有方便的小院非要借避险解困工程把他们赶上楼;难道让他们到阳台上去养鸭子吗!!!为什么不能替这些人考虑,让他们住的方便,让他们活的开心!!!!小楼小院是中国农村的适合居住方式,为什么不能让人民过的幸福!!!!



发表于 2015-8-3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不该让农民住进楼房
已有 26 次阅读2015-4-9 19:12
该不该让农民住进楼房

其实农民并不需要住楼房,进什么小区,只要能守住祖辈留下的基业,耕种的粮食有地方贮藏,够自己的吃喝,还能给国家提供剩余的粮食以保障国家的稳定发展,就可以了。

      现阶段,村民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不过领导的剥削越来越精明了,建公路、建花园、修绿色长廊都是驴粪球子外面光的假形象工程,为的就是做花帐,实际支出和公开支出相差甚多,多出的部分就入了自己的腰包,可想而知,这样的领导怎么能带领我们走向富裕?
      
       我们相信党的政策永远是为我们人民服务的,但是这样的基层领导怎能代表人民的利益、怎么执行党的领导?他们都是以个人的利益为中心,拆除村民住宅、卖掉村里的耕地,村民的住宅----个人私有财产是他们的了,村民的耕地---国家的财产也是他们的了,将这些不属于他们的土地卖给不名来路的的开发商,然后将钱财变相的收入自己的腰包,太可怕了,只为个人利益,将百姓置于一旁。
                                                                                                     
      眼下,这股村庄改造之风正在全国部分省市盛行。各地兴起迁村并居。这项工作被称为“农民上楼”或“农民被上楼”。有些地方农民住上了“期望已久”的楼房。住上楼房不是农民自己的意思而是被逼的 ,一些地方为了规划而大片占用农民用地,耕地占完就占用农民住房,农民被赶到集中的楼房上,失去了久住的宽敞大房。农民被迫用自己的房子再添上近十万、二十万元住上不想住的楼房。据说这些楼房,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到住户晚年去世时房屋还得上交,这是什么道理啊,这不就是将自己的房子充公吗?这难道就是惠民的政策吗?另者说了农民种地用大量的农具,如果住上楼往哪儿放啊,就算能搬到楼上,谁又见过天天往楼上搬农具的,这企不是成了笑话啊!按照有关说法,撤村建立社区,是为了医疗、劳动保障、教育扶贫、人口计生等公共事务方便,并减少村干部开支,是让农民过上城里人那样的“好日子”。然而,笔者所担忧的是,如果“一刀切”地进行上述村庄改造,不光剥夺了农民宅基地,造成农民利益的新一轮损失,还将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与社会问题。试分析如下:

      第一,所谓“农民”,在我国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概念,它实际上是一个成分复杂的群体,其中有脱离农业的农民,也有真正务农的农民,还有兼业农民,他们对住楼房的态度不一样。基本脱离农业的农民,并不反对住高楼大厦,要kan这大楼在盖在什么地方。如果要他用旧宅以及宅基地换楼房,也要kan怎么换。如果你拿北京长安街上的一套100平米的楼房换他一处砖瓦房和半亩宅基地,他能不愿意?但你给他当地的一套楼房,还需要添上大笔的现金,他就未必愿意。

      第二,真正务农的专业农民,未必愿意住高层楼房,这也是实情。专业农民还是不适合集中居住在高层楼房,他们也不愿意。丹麦甚至有法律,要求农民的常住地必须是在自己的农场上。专业农民分散居住有利于农业耕作。他们的农舍,搞二、三层就可以了,平房也未尝不可。从长远kan,我国专业农户的耕作面积会越来越大,他们需要有不同规格的较大的机械仓库和农产品仓库。把这样的专业农户集中起来形成居民点,且以楼房为主,搬进集中安置区,再坐公交下地干活,很不合适。



第三,那些“半工半农”的兼业农民,目前正处在分化之中,要把他们集中安置起来,统一住进一个小区,也会有麻烦,尽管暂时不会对农业生产发生影响。这些人当中,最终脱离农业的人,不会喜欢这种“乡不乡,城不城”的小区;那些最终选择当专业农民的人,也会觉得住在小区的楼房里有诸多不便。

      第四,千百年来形成的村落消失,村庄所承载的文化多样性消亡。中国乡村有几千年到数百年的历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短期内,撤销村庄建立所谓的社区,将村址、村貌、村名连同其所承载的文化一起“铲除”,这样大的动作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历史上,即使战争年代消失的村庄,也很快被热爱家乡的父老在废墟上建立起来;而今天,在和平年代,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消灭乡村”运动,其得失尚需进行认真的研究。农民上楼后,原本和谐的乡村文化可能会变味;将几个村庄硬性合并到一起,不同村民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

        第五,建筑资源被大量浪费,环境污染加大。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村庄改造大体有三轮:一是在文革后期,村庄划排房,将自然布局的村落化成整齐划一的“军营”式民房;二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在排房基础上建造平房;三是本世纪初,开始推到平房建楼房。在这一系列村庄改造中,乡村古建筑、家族墓地、大树已荡然无存。农村建筑寿命平均仅15~20年。建筑需要沙子、砖头、泥土、水泥、玻璃、钢材、木材、石材等,其原材料大多是不可再生资源。频繁改造农村,浪费了大量建筑材料;生产钢材、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污染了生态环境。以前的乡村改造是分阶段进行的,而今天的“农民上楼”运动,由政囧∫府和开发商在短期内联合操作,对建筑材料的大量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牵动了新一轮物价的飞涨。

        第六,农民生活方式改变,生产活动难以开展。将社区集中成片,显然有利于农民居住。然而,农民离农田远了;牲畜、家禽、农机具不好上楼;生产不方便了。更重要的是,原来的村落布局,可将粪便、草木灰等废弃物作为积肥使用,而上楼后的废弃物只能进污水处理厂,加大了污染物处理难度,造成可再生有机肥浪费,不利于生态循环农业实现。有专家认为,在城市化水平达到60%~70%、农村人口大量减少、农业劳动占比不大的时候,“村改居”时机才比较适宜。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才40%左右,搞村庄改造“大跃进”,是否有些操之过急呢?

       第七,村庄整合腾出来的土地农民难以实际受益。某县级市,对960个村进行拉网式摸底,共查出农村拆旧区等土地2万余亩,其中可用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约5000亩。对这些腾出来的土地,开发商一可以变卖指标,二可通过房地产开发赚钱。农民上楼后将不再拥有宅基地。虽农户可以一次性得到10~20万元的补助,但这些钱还要用于购买新居,农民手头剩不了钱,可能还要负债。更关键的是,腾出来的土地农民说了并不算,而是开发商说了算。这样,今后土地的增值部分,农民可能难以享受到。在商业行为面前,单一的农户永远是弱势群体。

        第八,部分“被城市化”农民可能会沦落为“三无人员”。目前的村庄改造模式,说穿了就是城市房地产模式的翻版,是城市房地产开发商进军“不设防”的农村。因交通方便,加上农村土地便宜,城里人会来农村购买房屋。在一些地方,一座面积为240平方米的乡村社区联排别墅,售价不到28万元,这对城里人是非常有吸引力的。“撤村改居”其最初的动力在“居”这一功能上,这个功能对不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有吸引力,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则好处不大。有些农民交出宅基地后,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再加上不善经营,可能会变成“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人员,遗留下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

   “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这个当年对农民极富鼓动作用的宣传口号,如今正在中国部分乡村变成行动。然而,纵观全国城乡,我们建造的住房太多了,一方面急需用房的人买不起房,另一方面有钱人闲置着多处房产,许多房屋变成了无人居住,用以炒作的商品。如今,这股歪风吹到了农村。

       乡村改造要因地制宜,慎重进行,要尊重农民意愿。建议有关部门对正在发生的“村改局”运动进行认真调研,即使纠正过热、过激行为。新农村建设应以生产发展为主,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完全可在已有的村庄格局上进行,并无必要对整体村庄动土。

       农民住楼房是被动的选择,其根本目的还是为商业利益让路。被“住楼房”里的利益追逐,让农民难享“住楼房”之喜。   最合适的办法是给农民自由,不要急于在短期里让他们住小区楼房,最终通过市场机制,让他们做出合适的选择。政囧∫府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引导、服务,切不可强制农民搬家。政囧∫府如何引导、服务,是个大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规划思想和公正原则,就会有麻烦。事实上,现在已经有麻烦了。

       小村并大村,短期kan好像使农村变了面貌,长远kam还是留下了后患。新的村庄会更整齐,房屋质量也会有提高。但是,从公共服务水平和就业容量kan,这种小规模集中的局限性很明显。合并后的大村,还是养不了高质量的公共设施,如垃圾和废水处理等,对脱离农业的人们缺乏吸引力,他们可能还要向设施更好的、人口规模更大的、各类型城市转移。这类大村庄的人口流失超过一定比例,其公共财力更会捉襟见肘,难以为继。这当然是一种浪费。此外,今后我国粮食主产区的农户经营规模,会逐步增大,他们的农具存放和农产品储存对大村庄来说是个难题。有的新建小区给农民单独建立了农机大院,破坏了景观,且在功能上只适应小型农机存放,长远kan不能满足专业农户的需要。

      首先要实现土地要素的彻底市场化和劳动要素的市场化。商业性建设用地交易要市场化,一般公益性用地的交易也要市场化。在符合政囧∫府规划的前提下,农民自己可以成为建设用地开发的主体,并享有开发利益。对高度专业化的建设,农民也可以和政囧∫府或投资者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讨价还价。极少数情形下的强制征地,地价也要参照市场价格。有了这些制度前提,农民取得合理的土地收益,他们是上楼还是买别墅住,或者在什么地方上楼,应由他们自己决定。

      在上述前提下,政囧∫府要提供规划服务。如果政囧∫府方面希望脱离农业的农民到某个小区集中居住,也应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以利益来影响他们选择,不可在利益方分配面有任何强制。

      有的地方之所以热衷于城乡统筹之名,搞农民集中居住,其目的就是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以获得更多的建设用地。农民住楼房,只是件kam上去很美的事。拿农民那个地来搞我的扩大建设,搞招商引资,那这个事就肯定要走歪,农村建设就要回归到农民的立场,从农民的利益去考虑,才能办好事情。

      世界上还没见过让农民住公寓的事,如果他真是农民的话,农民嘛,有一个很实在的地方住就可以了,比如:庄稼要堆在那里,秸秆要堆在那里对吧,要养点家畜家禽,要有很多劳动工具,镰刀锄头粪桶等等,一上公寓这个事怎么弄法呢,完全就没法当农民对吧,所以你kam全世界,无论是美国大农场,还是日本小规模农业,农户基本上自己家盖个两层楼的事有,但是他总要有个小院子,否则他当不成农民,你逼得他上了公寓,开始住进去是很高兴,但后来发现,工具没处放,产品没处存,出入不方便,虽然不需要烧柴了,但水、电、暖、燃气等得需要一大笔支出。就会后悔、扫兴!




要想由农民变为市民,前提是要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农民工须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其在农村最为值钱的宅基地来换城市的房屋。

     可是我们的一些地方却不管这些,硬是要农民搬走,有的还要强拆的方法,说是什么新农村建设、说什么为了提高农民生活,让农民过上城市的日子。难道农民拒绝拆迁没有道理吗?这些年来,农民不愿意拆迁,有很多不是没有原因的,在这里我们也不难明白,农民为什么宁愿选择极端方式也不愿意拆迁,因为一旦他们离开了原来住的地方,住进了楼房,将无法或很难在进行生产劳动。不能生产劳动,靠什么生活。

     这样的违背农民意愿的拆迁能不引发矛盾吗?能不让农民反对和气愤吗?因此很多拆迁引发了矛盾,有的还发生极端事件,很多都不是农民的错,有的就是一些干部方式简单粗暴,有的根本不是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而是从自己的政绩出发,从而严重的侵害了农民利益。温囧∮家囧∮宝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而如果政囧∫府在新民居建设中违背民意,村民的幸福与尊严又从何而来?或许集中土地耕种势在必行,但前提是要恪守法规、程序,建立问责机制,用政策引导,让农民自愿自觉地跟进,尊重他们意愿,依法保护他们宅基地权益,让农民分享土地受益。对不尊重农民意愿的拆迁,要严惩。

       笔者不是一概反对让农民住上楼房,而是坚持认为,要在绝大部分农民真正富裕起来之后才让农民住高楼。谁都知道,住楼房就得支付不菲的水、电、气费用。过去,家里几乎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而现在几乎没有不花钱的地方,哪怕上厕所都得拿卫生费。倘若许多农民还是靠养鸡养鸭,养猪养羊作为柴米油盐的开支,楼上住户何处饲养家禽家畜?柴灶能否安置在楼上?还是一家一户小块土地小农式经营,他们的农家肥堆积在什么地方?他们的各式小农具存放在什么地方?住洋楼是方便农民耕作,还是制造麻烦?这些柴米油盐和kan似鸡毛蒜皮之类的问题不加考虑,让农民住洋楼,与其说是为农民造福,不如说是为难农民,让农民受“洋罪”,糟蹋农民。

       江南第一村的华西村农民住洋楼,那是华西村已经是个乡村中的城市,村民不靠农副业收入生活,他们比城里的平民还要富裕,住宽敞洋楼自是十分舒适。   规划整齐的绿树红瓦房比千篇一律的火柴盒楼房更要合适农村。所以说,凡事量力而行、量身而作,好的未必是合适的,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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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提倡搞“农民上楼”

  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不能光看城市,村镇建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应发挥更大作用。“有些村镇大规模拆迁并点后,宅基地剩下30%给农民,这种做法全世界都没有。”他认为,要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不得盲目拆村并点。

  “我们不提倡搞农民上楼。”赵晖说,很多村庄修了一些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也都有,即使改善也不需要花很多钱,“300万,500万就可以搞得很好。”但是很多地方搞“新农村社区”,有的以“三化”名义搞拆村并点,重建行政村,可能要花费3亿元,这还不算浪费掉的资源。“农民没有办法,在阳台上养鸭子,这不是我们要的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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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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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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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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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9-2 09:23
把弱势的风烛残年的老农民赶到无暖、无气、还要交不少费用的社区,不知有些人初衷想干啥?
匿名  发表于 2015-9-2 09:24
把弱势的风烛残年的老农民赶到无暖、无气、还要交不少费用的社区,不知有些人初衷想干啥?
发表于 2015-9-2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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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9-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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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9-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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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7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女子420万购豪宅装修又花400万 不到1年墙体渗水

陈女士所住的房屋负一、二层墙面出现渗水 ■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张玉杰

  ■ 都市时报实习生 罗楠

  一下雨家里就漏水,家住某高档社区的陈女士称自己花420万元购买和装修的房子因质量问题导致墙体严重渗水并剥落,渗水2个月后地产商做了修复,但目前墙体仍然渗水。此外,因为赔偿金额分歧,陈女士未在开发商提供的赔偿协议上签字。

  业主

  渗水2个月才修复

  修复完毕接着漏水

  陈女士的住宅是2014年4月以16970元/平方米购买的,房子共四层,建筑面积约为248平方米。整套房子的购房价格超过420万元,陈女士称,其装修费花销约为400多万,她为这套房子已经投入了近千万。

  但今年6月,陈女士住宅的地下一、二层开始漏水,导致墙体渗水,墙纸发霉损坏,才买一年多的房子就出现这种情况,陈女士表示很无奈。

  陈女士曾自己修复过墙面,但一下雨还是会渗水。陈女士随后找到小区物管反映情况,但直到2个月后,物管才派人修复,只是修复过后没几天墙体又开始渗水。陈女士觉得房子的质量令人担忧,要求开发商查明渗水原因,并且彻底修缮。同时,她提出了赔偿要求——包括墙纸、施工费、墙体修复费等共计28260元。

  陈女士的母亲说:“我们去售楼部找开发商反映情况已有2个多月了,但开发商仍未找出漏水原因,也没有彻底修缮。”

  物管

  二次修复需破坏墙体排水

  真正解决问题要靠开发商

  昆明冠江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殷先生说,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后,物管方立刻向地产公司反映了该情况。“陈女士家漏水的地方涉及通风管,由于昆明最近进入了汛期,通风管的问题不好处理,需要等到雨停后才能对渗水的地方进行修补。”

  对于为什么墙体修复后还在渗水,殷先生说:“现在渗出来的水是修复时留下的积水。如果二次修复,则要对墙体进行再破坏,才能排出积水。”

  小区质量保证书上面明确写道:“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内本公司免费承担该项目的维修责任。”殷先生说:“漏水的问题我们会解决,住户的损失都将由开发商来承担,只等陈女士签字就可以拿到赔偿。”

  而陈女士的母亲则说,施工方如果进行第二次修复会影响其一家四口的正常生活,开销也会随之增长。所以,她认为赔偿要超过28260元,故陈女士及其母亲并未在赔偿协议上签字。

  物管方表示,对于业主家里漏水,他们只起到反馈、协助的作用,真正解决问题还是要靠开发商找施工单位来进行维修。

  律师说法

  发现房屋损坏要保留证据

  房屋漏水应当如何处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孙文杰律师介绍。

  都市时报:购买的房子漏水但已经超过保修期,责任由谁来负?

  孙文杰: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导致的房屋漏水可以找建设方协商处理。如果不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那就只能自己找人维修,建设方可不用对渗水负责。

  都市时报:由于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孙文杰:主要是计算实际损失,可以包括修缮费、家具损失费等。如果发现房屋损坏的情况要固定现场,比如拍照,保留相关证据,然后通过物管反映给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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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9-9 13:00
:funk::funk:
发表于 2015-9-16 0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升官发财要诀是:只要能争取来资金就算有本事,只要有形象工程就算有政绩,只要是实权领导亲自抓就特别重视。哪管群众利益得失?不听你哀哭悲叫,不论你困难大小,恐吓威逼让你上楼就是先进工作者。如果日本鬼子来了更无理讲,格杀勿论啊。共产党好,东平政府好,领导好,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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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曝山东临沂强拆致人烧死 官方:民宅失火
2015-09-16 05:34:25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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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屋顶被烧透。



死者被运出现场。 家属供图

原标题:网曝临沂强拆致人烧死官方:民宅失火

新京报讯(记者侯润芳)“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发生强拆住宅致人死亡事件,村民被烧死。”9月14日夜里,网友发布微博称其叔叔因强拆被烧死引发关注。

在微博配图中,一人被烧得焦黑,尸体蜷在一起,难以辨别相貌。

平邑县新闻中心官微通报称,事情发生后,有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扩大事态。目前,公安部门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对于制造、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惩。

死者妻子入院,孩子接回亲属家

据发布该微博的网友张阳(化名)介绍,死者是其叔叔张继民。昨日下午4点多,家中亲戚前往平邑县人民医院看望张继民妻子潘进慧,目前潘进慧已经苏醒,并录制了一段视频。

新京报记者在视频中看到,潘进慧躺在病床上回忆称,其在送孩子上学的路上看到滨河大道上停着挖掘机。“他们的车停在路边,我想着一拐车就绕过去了,下来几个人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拉到车上。”潘进慧说。

视频中,潘进慧亲属称,孩子同学的家长也看到有人抓着潘进慧的头发进了车里。

据张阳介绍,张继民的两个女儿已经知道家里发生的事情,目前孩子被接回了亲属家居住。

当地成立调查组严查民宅火灾事故

平邑县新闻中心就此事件多次发布微博。

14日晚上10点多,平邑新闻中心发布微博称,“14日12时许,平邑县地方镇东固社区后东固村一户民宅发生火情。经勘查,现场发现一名死者,系户主张继民,张妻因事外出,未在现场。”

15日下午,多个发布平邑拆迁致死的微博被标识为不实消息。

15日下午五时许,平邑新闻中心再次通报称,山东平邑“9·14”民宅火灾事件发生后,平邑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当地严查民宅火灾事故,公安机关已控制相关人员,目前案情正在调查中。

村民:多人围院无法救火

事发当天中午11点多,后东固村村民孔庆珍、高树平均路过张继民家附近。

“当时有50多个20岁上下的年轻人围着张继民家院墙一圈,有人往里面扔石头、砖块,还有装着黄色液体的瓶子,西边院墙那有铲土机在推墙。”孔庆珍说。

“一直往里面扔东西,里面的人根本没办法出来。”高树平称,不一会,院子里冒起了白烟,又过了几分钟冒起了黑烟,后来蹿起了四五米高的大火,“着火后,那些人继续往里面扔东西。”

孔庆珍和高树平均表示,50多个人围着院墙,禁止村民靠近。村民无法救火,只能看着火越烧越大。“这些人来的时候,车上放的有灭火器,后来他们还抱着灭火器喷东西,但火越来越大,这些人都跑了。”

据孔庆珍介绍,房子烧了不到一个小时,房顶快烧塌时消防车方才赶到。“当时已经没有大火了,有烟在冒着。” 孔庆珍说,当天下午两点左右,死者被消防员从房间东北角找到并抬出。

“人蜷缩在一起,烧成了一个手提包大小,辨不出人形。”孔庆珍说。

新京报记者在死者家属发来的图片中看到,死者双腿和双臂均保持半弓着的姿态,左手臂已被烧得焦黑,身体蜷缩在一起。

“死者事发前收到强拆通知”

据死者张继民的堂兄弟张继良介绍,张继民46岁,在家务农,平时用农用三轮车拉豆腐渣卖给养殖户赚钱。此外,张继民有两个女儿,一个14岁,一个10岁。其所在的村子为东固社区,该社区由后东固村、前东固村、西东固村三个自然村合并而成,全村住户700多户,人口5500人左右。

张继良说,去年正月初八村子召开拆迁动员会。“目前全村有100多户人家已经拆迁,大部分是无人居住的老房子。村民多不愿意拆迁,宅基地一平方米补偿60元左右,房屋补偿3万元到8万元不等,房屋补偿最多不超过9万元。”

张继民多位亲属均表示,镇里、村里曾多次前往张继民家做工作,张继民已经松口。

“事发前三四天,张继民跟我说,村里要是强拆,我就不干,要是不强拆,我就秋收后搬。”张继良说。
张继良等多位村民说,事发前两三天,张继民突然收到了村里强拆通知。“张继民就通知我们说,看着他们家,保护他。”

新京报记者就村民反映的情况联系后东固村村支书,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新京报记者将相关问题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平邑县县委宣传部一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收到短信,但并未给予回复。后记者多次致电该负责人,该负责人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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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0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民为本,量力而为,爱民恤民才是人民政府应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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