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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请问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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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工商局领导,在下想咨询个问题,在下于去年年初办理了《重庆鸡公煲》餐馆的营业执照,至今一直经营中。最近发现,又有一家名叫《重庆鸡公煲》的店正在装修中,招牌上的字体与我的也一样,请问对方还能再使用这个名字办理营业执照吗?这算侵我的权吗?如果是,我要怎么来维权呢?
      期待领导答复,谢谢!
发表于 2010-10-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牵涉到商标范畴,如果商标并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就算是先有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发表于 2010-10-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申请你的商标才行 要不这个很难办营业执照没有规定不能重名 你可以以他恶意侵权 侵害你的名称权问问律师 我不大懂法律 你咨询下律师吧
发表于 2010-10-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10-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局还没有上班
发表于 2010-10-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同意楼上说法。你应该问一下你所加盟的总部另一家是否经过总部加盟,如果经过总部加盟后,要看你当时与总部的加盟合同(协议)特许授权内容,如果另一家没有经过总部加盟,你可以通过总部来诉讼。
发表于 2010-10-6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年“掉渣饼”风行一时,总部多达几十家,究竟哪家正宗,谁也说不上来。我估计这家鸡公煲与楼主并非出于一家总部。当然,鸡公煲在县城的崛起,换个思考方式也许对楼主是有利的。楼主要想做大做强,必须丰富菜品,以鸡公煲为主这是必然的,但也要有其他比较精致的小菜加以辅助。房间设施、门头形象也要跟上。我怎么咕哝了这么多?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现在全国各地有十几家“重庆鸡公煲”的公司在搞加盟,每个公司都有地方保护措施,就是说一定得区域范围内只允许一家加盟商,当然其他的公司就管不着人家了!在品尝了其他公司的“鸡公煲”后,我心里算是有底了!口味差别很大,时间久了大家就知道谁的“重庆鸡公煲”更好吃了!
如楼上说说,对我还真是有利,有反面教材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年“掉渣饼”风行一时,总部多达几十家,究竟哪家正宗,谁也说不上来。我估计这家鸡公煲与楼主并非出于 ...
东平一枝笔 发表于 2010-10-6 15:20



    说的很有道理,这些话不只一个人对我说过,但是在下也无能为力,因为在下刚开始创业,没有资金,只能一步一步的来,等资金充足了,一定会让大家看到一个环境优雅,菜品全面,价格合理,口味独特的“重庆鸡公煲”!
      到时候请客吃饭当然不在话下了!
发表于 2010-10-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楼主这个事问不着工商局,你应该问问你的总部是怎么回事是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楼主这个事问不着工商局,你应该问问你的总部是怎么回事是不是。
xhyileng 发表于 2010-10-7 19:48



   你还没有看明白我说的内容吧
匿名  发表于 2012-6-15 15:13
发表于 2012-6-18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确实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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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重庆鸡公煲”楼主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赶快申请商标注册,如果迟一步,给别人先申请了去,你的招牌就变成侵别人的权了吧。我这个有关商标申请的问题倒是使人头痛,花费了好多工夫,还得不到答案,希望工商局人员对此能提提看法加以指点,我是十分感谢的。http://bbs.sddp.net/forum.php?mo ... d=389516&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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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1-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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