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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客游

[已答复] 请物价局进来----关于开口费,我也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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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于您反映港基文华园收取暖气配套费的问题,我局特别重视,专门组织人员深入调查购房户,核查开发企业相关资料,走访相关部门,咨询有关法律专家,现就港基文华园收取暖气配套费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各专项配套费是否包含在房价内,在购房合同订立时就应该明确,这也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需要明确的主要条款。根据我们调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均与购房户签订《东平县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向每位购房户在主合同后附有相关的合同附件,主要包括港基文华园多层建设标准、泰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标准平面图、港基文华园共有部分与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说明等,合同中涉及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综合上述,港基文华园能否收取暖气配套费,主要取决于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合同中条款规定不明确的,可双方协商,也可通过司法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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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1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平县物价局 发表于 2011-12-31 08:38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关于您反映港基文华园收取暖气配套费的问题,我局特别重视,专门组织人 ...

合同中没有提开口费的问题,但是物业还在收暖气开口费,算不算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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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2-31 09:34
合同中没有提开口费的问题,但是物业还在收暖气开口费,算不算乱收费?
匿名  发表于 2011-12-31 09:40
匿名  发表于 2011-12-31 10:15
李英来下台!!!!!港基按3.1元收水费你管不了!港基违法收开口费你更管不了!!!!你还有什么脸面在干物价局局长?辞职去港基打工吧,他们一定会收留你
匿名  发表于 2011-12-31 10:16
非要闹出事来再解决吗
匿名  发表于 2011-12-31 10:18
合同上没写就是该收的理由吗
匿名  发表于 2011-12-31 10:22
典型的乱收费,有关部门怎么不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221.1.177.x 发表于 2011-12-31 10:22
典型的乱收费,有关部门怎么不作为?

不作为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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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2-31 16:53
物价局应该强力出手啊
匿名  发表于 2012-9-2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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