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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佛山小区的乱收水电费开口费问题-请纠风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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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山小区诚信物业乱收费非常严重,水费加损耗分担总水表总损耗却不公布帐目,有很多户光水费一月达几百元,请领导查他们收帐单可以证明,我们也可以对一个月就一百元以上的几十家的收费单子进行贴图,电费乱加损耗,机关算尽强行收取,还有对去年热电厂已明确表示不在收取的暖气开口,今年要强行收取4000元。严重违反了国家政府的条文要求,佛山小区脏乱差,两个大门平时就大开着,汽车当过道,天天飞驰而过,盗窃案常发,佛山小区只收管理费不付责任,请东平县纠风办领导解决民生问题,搬开压在人民心上的物业乱收费这座大山。
     请领导关注东平吧,已经置顶的,关注佛山小区的黑心收费这个贴子的民生问题,还有几个反映佛山小区乱收开口费,水电费,和环境脏乱差的贴子,盼望领导帮帮我们这帮草民!!!
    民生问题-物业乱收费问题-千家万户的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电视台先后十多次报道违法收取开户费节目名单
一、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6年12月15日第一次报道福建省燃气初装费原视频 -cctv1prog_20061215_150036.html   
二、、中央2台揭秘燃气初装费   
三、中央2台再次报道燃气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缴纳的原因   
四、燃气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缴纳的原因再次报道,中央2台从头至尾翔实报道,让你彻底明白,业主筹资买了管道,而管道所有权却不属于业主,等于替燃气公司投资,地方物价局视国务院585号文件如同儿戏,行政不作为,最终被业主告上法庭。物价局败诉,撤回收费文件。中央电视台记者善意提醒,存在的不一定是合理的,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公民权利。记者直指物价局揣着明白当糊涂,甘当少数人的保护伞,收费价格按规定要举行听证程序,物价局违规默许开发商。   
五、中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
     业主打赢煤气开户费官司 合肥36户居民每户获2400元补偿 燃气开通费案开庭 公益诉讼将具标本意义2006年轰动全国的燃气开户费第一案审理结束,开发商败诉16业主得到退费,物价局受牵连。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各专营单位(供水、供电等)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对于业主自用的,要直接向业主收取;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对于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未收费到最终用户的,产生的损耗由供应单位承担。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报酬,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各专业专营单位应当承担相关的关系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及费用,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也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而停止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暖气开口费,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 山东省也于2001年301号文件重申。 光是焦点访谈就先后于2006年12月15日针对福州市及2008年1月10日针对山西太谷县做了两次详尽报道,并对某些顶风而上的小区作了曝光. 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栏目也相继作了大量翔实、权威的报道。〔本文所列节目均可在网上由以下方法得到:先在百度输入“央视搜索”,打开“央视搜索”后输入“燃气初装费”和“不该收的供热管网费”可以查到焦点访谈分别于2006年12月15日及2008年1月10日的报道内容原节目视频及中央电视台二套、十二套节目十多次报道及各大新闻网评论。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无视老百姓的疾苦,仍然默许开发商违规收取开户费。广东省肇庆某物价局就因行政乱作为败诉。
发表于 2010-10-28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点处理,
发表于 2010-10-30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3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领导能解释~
发表于 2010-11-3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关于佛山小区物业收费问题,佛山小区物业公司属行业管理,其主管部门是县房管局。我们已分别与县房管局、县物价局联系,责成以上两单位对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尽快回复调查结果。佛山小区各业户也可直接向以上两个单位投诉、咨询,由其督促解决。谢谢!
                                                                                                   东平县纠风办
                                                                                                2010年11月3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代表全体居民感谢纠风办关心民生问题,构建合谐东平需要你们的监督领导!
也希望房管局不要因为诚信物业是你们的下属单位而袒护他们,实事求是的调查处理来赢得人民的尊敬;
发表于 2010-11-3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需要,可以请电视台来做跟踪报道,这个很好联系!各个电视台最近也没少来了我县。
你们房管局自己查查当时小区卖房时你们自己打印的宣传材料.
水费和电费加损耗是为啥,特别的水费,先是不去抄表,每户记个一方两方,让大家先分担总表的亏损,然后突然抄表一次,每户一次性把几个月来的水费全上交,可你们把这次总表涨出来的钱退给小区用户吗?费尽心机,巧立明目,恶意收费,小区每家交的水费让你们这样一来,全成了双倍交付。
最后敬告房管局或诚信物业,你们自己想想几年来收取用户的电路维护费和水电费和开户费你们自己是怎么用的,虽然我们善良。可触犯了我们,我们一是上访,二是把你们告上检察院!我们希望和谐,你们好自为之。
发表于 2010-11-5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6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山小区自第一批房出售给各单位职工时,房管局下发给各单位的文件中,已明确注明保证水电暖三通并不在另收取费用。佛山小区的楼房,在我们小区的住户买楼时,等于我们已交过此费用。物价局和房管局可核查当时有关文件!政协委员严重关注中,如处理不妥,我们将上报提案解决!
发表于 2010-11-7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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