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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请房管局和有关领导关心一下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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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限价房12月31日能不能交工?!什么时候能拿到钥匙?耽误的工期会不会给我们赔偿?
匿名  发表于 2011-12-9 14:51
燃气开口费在2001年就取消了,为什么限价房合同上还让交开口费。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3 16:21
怎么没人回答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3 21:41
就是,就是。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4 10:45
没有人回答,看来年底应该不行了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4 22:06
没有人回答,看来年底应该不行了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5 16:31
请回答!!!!!!!!!!!!!!!!!!!!!!!!!!!!!!!!!!!!!!!!
发表于 2011-12-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和东平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东价费发[2010]14号和泰价费发[2009]144号文件要求:
供气按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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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2-16 14:16
答非所问,看来房管局的领导们真是能对付老百姓啊!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7 11:19
请各位买限价房的朋友们快快加入我们的限价房群吧136130276,人多力量大好维护我们的权益。交房日期临近,限价房迟迟未完工,钱都给了他们,大家想想20多万一个月能给多少利息!!!他们如不按期交房,我们得维护自己的利益,按合同赔付违约金。中国人要有法律意识,自己不争取是没人管你的。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7 14:37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7 16:39
房地产管理局 发表于 2011-12-16 11:01
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和东平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东价费发[2010]14号和泰价费发[2009]144号文件要求:
供气按 ...

你们是不是不认识中文啊?回答的什么???????????????!!!!!!!!!!!!!!!!!!!!!!!!!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7 21:27
暖气开口(户)费是指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费;燃气开口费是指城市煤气建设集资费,2001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文)中取消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暖气集资费。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于2001年9月20日以鲁价费发[2001]301号转发了上述文件,明确规定取消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集资、城市煤气建设集资,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不得再另行收取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名目的专项配套费。2002年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函》又重申在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出台前,文件(指鲁价费发[2001]301号)中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均一律停止执行。仍继续收取的,按乱收费进行查处。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8 21:29
怎么这么没耐心啊,公家发给你们钱干什么的,鄙视
匿名  发表于 2011-12-20 11:36
ding
匿名  发表于 2011-12-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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