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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再问建设局:开发商到底取得合法建筑施工手续了吗?请正面回复,不要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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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sddp.net/thread-364519-1-1.html
http://bbs.sddp.net/thread-364921-1-1.html
在以上两个帖子中,我们认为表达应该是很清楚的,问的问题应该是很直接的!
但是,建设局网络发言人的回复却总感觉是在搪塞,在避重就轻!
我们不关心开发商这建筑规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建筑建成以后将对我们北邻平房的采光、通风、消防等造成很切实不利的影响。我们就想问问:这建筑取得合法施工手续了吗?怎么就这么难回答我们啊?????你们到底在回避什么???
难道建设局只管规划设计的审批,不负责建筑施工手续的审批?您不负责这事您告诉我们谁负责啊,我们去问别的部门去;
难道网络发言人不知道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合法建筑施工手续?您可是代表单位的啊,您不知道您就不能问问吗?您就不能在网上给我们明示一下这合法手续吗?如果真有的话,公示一下很难吗?规定不可以公示吗?只可以开发商来公示吗?
如果您明知道他没取得合法手续(只取得整体规划设计手续,没有这个地块的合法建筑施工手续,事实很可能就是这样!)还放任这违法建筑的施工,那最后您能没责任吗?
假若真的批准了开发商在这建不合常理不符常规的建筑,请问:您批准的依据是什么?您考虑没考虑我们北邻?我们的权益可以随意践踏?

最后,请不要拿我们网民当文盲,请不要玩弄我们的智商,请不要逼近我们的忍耐底线。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建设局领导给我们普及一下行业知识:建筑相邻权益的认定责任是归建筑规划设计管理审批,还是归建筑施工管理单位审批?建筑施工审批权限是不是在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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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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