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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应该对“劝退”事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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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局劝退实小一百多名学生,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够年龄不能上学这点无异议,可是为什么一开始报名时不这样严格要求,等孩子都上学一段时间了再劝退,教育局考虑对这些孩子的身心影响吗?考虑过这一百个孩子的未来吗?如果教育局坚持劝退这些学生,就应该对分管领导问责,追究开始报名时审核不严的相关人员责任,请教育局负责。请县委关注问责。
发表于 2012-9-2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让孩子们为教育局犯的错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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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系东平教育 发表于 2012-9-21 10:36
不要让孩子们为教育局犯的错买单

地方严格规定没错    但你不能往年可以 今年都入学了在去劝退   下面这个通知也是你们下的你们都严格了吗
2011年小学一年级因年龄小未建学籍的,一律退到2012级就读并建籍。2012年不得再招收弱龄儿童入学随班就读。
强烈要求公布全县5年来的学生信息  严格按照执行  你们敢吗   不敢你们心里就有鬼  国家08年就有了规定 你们执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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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9-21 10:53
不找关系,不能假证能报上吗?
发表于 2012-9-2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基教函【2012】50号  《关于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建籍及学籍信息完善工作的通知 》 第三、基本要求: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完整后要与学生户口本上的信息进行核对,不能以学生及家长意愿随意更改。小学新生必须是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接省通知,建籍时必须录入学生身份证号,达不到法定入学年龄的一律不予建籍。
  泰安市教育局  二00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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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9-21 16:36
请问教育局为什么不安规定办理?
为什么那么多不符合的条件的都入学了?
你们制定的招生办法为什么不遵守(实施意见)?
你们让老百姓如何信服你们秉公办理事情?
匿名  发表于 2012-9-21 19:06
请问领导,怎么小好几个月的一年级新生,还在班里上课,小几天的就不能啊,建档系统不是9.1号以后的一个学生也建不上啊,那些小好几个月的为什么座在明亮的教室里听着课,我们的孩子现在上学无门啊,你们按规定、政策办事,支持,但就不能一视同仁啊,有硬关系的条条道道是不是对他们不起作用啊????
发表于 2012-9-2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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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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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9-21 20:24
最新消息  教育局怕家长上访   说是放开了  孩子可以上学了  高兴的同时也感觉到了悲哀   到底是市里的问题还是县教育局自己的问题???????????????????、、、、、、、、、、、、、、    和钓鱼岛有点像呀    比小日本还坏呢
发表于 2012-9-21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让孩子成为教育政绩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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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9-22 07:56
教育局自己带头不遵守自己的规定,继续向上曝光
发表于 2012-9-22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小官那素质就是给提拔他的领导丢人!自私自利还冠冕堂皇,挑拨离间打击对手,恶意中伤耍小聪明,不干正事光想揽活动借机捞钱。。。。拿别人当憨蛋,靠大忽悠 肆无忌惮,别没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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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9-25 14:21
州城中心小学的老师比着开办辅导班就没人管那,都快乱套了。好几个老师私下办班叫学生必须去他们的辅导班学习,不去的就不提问,把位置跳到角落里
匿名  发表于 2012-9-27 16:50
州城中心小学的老师比着开办辅导班就没人管那,都快乱套了。好几个老师私下办班叫学生必须去他们的辅导班学习,不去的就不提问,把位置调到角落里
发表于 2012-9-27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教发〔2012〕31号
            东平县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意 见


四、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操作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规定有序招生。

2.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选拔服务区外优秀学生的入学考试,不得接受未有转学手续的外校学生。如有违反,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校长的责任。

3.各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认真审核手续材料,不按规定办理,甚至收受家长好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学生依法予以清退,对当事人全县通报批评,追究相应责任,取消一年内评优树先资格。

4.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5. 不足龄儿童不予以建档注册。所有小学不得让不足龄儿童随班就读。

     请何局长俺教育局文件调查后,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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