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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三问赵德建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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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4 21:03 |阅读模式
一问赵书记:我县的事业编加分政策合理吗,请公示上级的加分政策的具体规定,村官、三支一扶、退役士兵、伤残子女都加分,这是哪里的具体规定,请公示!!!国家公务员考试都取消了加分的规定,这不是违背国家政策规定吗?这样对每个大学生都是公平合理的吗?
二问赵书记:我县是在选拔能人啊还是在选拔庸人,考的分数高的人才不用,考的分低的加10分就能进面试,这样是在选人才吗?您作为孩子的家长,当您的孩子遇到这样不公平的待遇,您会有何感想呢?
三问赵书记:我县人社局这群研究政策的是吃干饭的吗?这是要把我县的招聘人才机制引向何方啊?这样不让人寒心吗?以后谁还会回东平工作?
我们强烈要求对今年的加分政策对广大大学生一合理可信的解释!!!!!!如果加分,请公示国家的具体加分规定!!!!!!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4 21:05
今年都传言考题外漏了,请赵书记严办人社局并给大家一个解释。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4 21:15
是啊加分不合理,大家都不在一个起跑线上,还没考试,人家就比我们多了10分,以后谁还敢考啊,请赵书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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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4 21:42
我想赵书记应该不会管,别问了年年如此,要管的话早管了,大家都黯然多少年了,没人管,没人问,东平事业编这一块已经乌烟瘴气了,出题一年比一年恶心,能人都去大城市了,谁还呆在东平这破地啊,,别的地方都不加分,就东平特殊,去年,研究生还不用笔试直接进面试呢!你看今年进面试的名单,真不合理,一个人也能进面试???是不是不用准备,稳进了???这是哪里的招生要求啊,火星来的吧!国家不是有规定,少于10人不能笔试吗?你看今年的报名单2个人的单位比比皆是,这不稳进面试吗??唉~东平太黑暗了,人民群众告状无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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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14 22:09
村官加分合理,有本事你们也来当村官!!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4 22:12
加分需有度。两三分可矣。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4 22:15
游客093830 发表于 2012-12-14 22:09
村官加分合理,有本事你们也来当村官!!

你那意思是说村官都是人,不是村官就不是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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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5 19:04
没人给回答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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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无效   回家睡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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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16 06:0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12-15 19:04
没人给回答下么

嘴被那群送礼的人给封上了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7 09:27
公平说一句,好象基层事业编制,省里规定村官必须加分的。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7 13:41
省里不可能有加分这个说法,只是优先照顾。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7 13:58
也只有东平县能想出加分这样的政策。并且听说考题都泄露啦,这样的管理太让人心寒啦??????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7 18:53
看到上述帖子,使我想到两个同龄人赛跑,一个人先跑出10米,另一个人才开始跑,怎么能赶上呢?加10分的规定确实不公平。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7 19:27
为难政府啊,难治难治
发表于 2012-12-18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分的情况说明

一、有关政策依据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8]4号)规定“要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鲁组通字(2009)18号文件规定“在村任职满2年后,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3、《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8分;参加设区的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3号)规定“在实施定向招聘之前,2010年前招募的大学生仍享受原有优惠政策。”
4、《关于贯彻鲁发【2011】7号文件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发[2011]13号)规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参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规定执行。”
二、各地在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继续执行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收录泰安市及周边部分县市招聘简章如下:
《2012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
《2012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〇一二年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通知》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由省及我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因此,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参照其他县市招考的做法,我县在制定《2012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时,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东平县人社局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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