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已答复] 常春藤强制买车位才能进小区,合理吗?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0 14:26
请问魏宏程局长,你们在发房产证时,有测绘费,听说房屋面积是根据开发商交给的图纸计算出来的,并不到现场测绘,是这样吗?另外,关于房屋面积的计算方法,国家有具体的规定吗?谢谢!!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0 14:35
我们买房子时房子的公摊面积就包括一部分地下车位的面积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0 14:37
我们买房子时房子的公摊面积就包括一部分地下车位的面积,常春藤的开发商是我县最聪明的开发商。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1 10:15
常春藤的开发商是我县最聪明的开发商。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1 11:33
好贴,顶一下。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2 15:54
丽景名郡住宅小区1#-11#楼占地面积25834.3平方米,该地块规划条件规定容积率不大于2.0,我局已于2010年3月16日对该小区进行了规划批复。在建设过程中,东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增大容积率,实际建筑面积为54870.8平方米,超最高规划许可4634.4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2.12。东平县监察局处理决定(【2010】监决定字第30号)已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理,经县政府批准,将该小区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2.1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



东平县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2 15:54
丽景名郡住宅小区1#-11#楼占地面积25834.3平方米,该地块规划条件规定容积率不大于2.0,我局已于2010年3月16日对该小区进行了规划批复。在建设过程中,东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增大容积率,实际建筑面积为54870.8平方米,超最高规划许可4634.4平方米,实际容积率为2.12。东平县监察局处理决定(【2010】监决定字第30号)已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理,经县政府批准,将该小区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2.1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



东平县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2 18:50
开发商混蛋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4 09:17
实在不合理
发表于 2012-12-2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您好: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县物价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机制,制定和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行为;受理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英法德矛盾和纠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您好: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县物价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机制,制定和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行为;受理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4 17:21
物价局这些人光知道罚款吃喝玩发工资,无利不起早无更,英来不孬但也没办法,孩子嗷嗷哭。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4 18:21
好大的球
匿名  发表于 2012-12-25 16:57
业主您好:
     根据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县物价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机制,制定和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行为;受理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匿名  发表于 2013-1-18 17:24
开发商挣钱算到骨头里,一般楼房现在一楼下面是每户地下室兼车库,他们光是地下室,钱一分不少。再另建地下车位,开发面积多赚钱。建楼时也不用框架结构了,又省钱。现在设计的车位据说是小区总户数的一半,将来住满了,肯定是乱子,胎里带的缺陷,谁也管不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1-19 07:53
地下车位属于防空工程,不能买卖,只能租赁,收入的绝大部分属于业主全体,可以上网搜索看看;另外应该先告知买主,事后再说属于违约;应该是东平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5-20 06:14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