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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职称评聘大讨论:以下观点请老师们发表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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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24 19:40
“2010-2011、2011-2012、2012-2013学年度业绩考核成绩按考核单位进行比较,有两个学年度处于前2/3也可申报。”中“2010-2011、2011-2012、2012-2013”改为“任现职以来”。 “ 有两个学年度处于前2/3或4/5”改为“任职年度的2/3年度,考核处于前2/3或 4/5。 ” 理由:

     1、这样修改避免了对任现职较长老教师的评价的局限性;这样修改更客观、更全面、更公平、公正、更人性;这样修改也等于给了运气较差或身体不好的老教师,一次参与评聘的机会,不至于被踢出圈外没有参评资格而终身遗憾。

    2、利用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成绩比用近三年的作为是否有资格参评的限制条件,更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1986年职称产生以来,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都是依据任现职以来的品德和业绩能力水平的,我们县评聘所交材料不也是任现职以来的吗?请领导多多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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