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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本该停车救人,保护现场,可是,驾驶人戚某与其父亲却选择了逃逸,并煞费心机逃避“天眼”的监控。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戚某还是被抓获。
1月6日晚间,在东平县州城街道某企业工作的董女士下班后,像往常一样,与同事骑电动车回家。晚8时30分许,董女士行至331省道州城街道陈堤村附近时,被一辆从后边顺行的轿车撞倒,造成了身体损伤。撞人后,驾车人不但没停,反而趁着夜色的掩护,加速逃离了现场。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开展了侦查工作。因事发时天色太黑,又事发突然,受害人与目击者都没有看清车型和车号,现场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办案民警根据车辆逃逸方向,查看了附近路段的监控录像,但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分析,驾驶人应该是熟悉当地电子警察、卡口的分布情况,刻意进行了躲避。民警采取倒查法,从来车方向进行了侦查。失望的是,从进入事发地的几个路口,均没有符合肇事车特征的车辆经过。
办案民警没有气馁,继续调整思路,扩大侦查范围。终于,在工作了几天后,从商老庄一处电子卡口处,查到一辆遮挡号牌的吉利轿车存在肇事嫌疑。但是因为车辆号牌被遮挡,寻找又一度陷入僵局。在案件分析会上,民警集思广益,纷纷提出设想,有民警分析认为,车辆既然从来车方向都没有留下痕迹,那就说明他没有经过,即车辆的起点,应该在州城街道办事处驻地,如果找不到车,可以试试采取找人的方法进行。于是,办案民警人手一份嫌疑车辆驾驶人的图像截图,在州城街道办事处驻地开展了走访。经过3 天的挨家挨户走访,有群众认出驾驶人应该是在州城街道做生意的戚某。民警在调取了戚某的资料后,得知其为济宁市梁山县人。1月13 日,民警马不停蹄地赶赴梁山县,在戚某家查到了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以及戚某。看到站在面前的民警,戚某立即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据戚某交代,事发时,因对面方向有大型货车车灯炫目,自己观察不及时,这才发生了交通事故,本想停车的戚某遵循了父亲提供的逃逸的建议。为逃避天眼的抓拍,戚某先是把车开上了监控较少的河堤,然后用车上放着的遮挡布盖住了车牌,在绕了一个大圈后,又回到了331 省道。六、七天后,认为自己已经侥幸逃脱的戚某,还是没能挣脱法网的束缚。
目前,东平县公安局已对戚某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等待戚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泰山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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