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飞天小虾

[已答复] 12月28日 凌晨5:30东平交通稽查、运管处“钓鱼执法”乱查私家车,强行拔汽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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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12-29 08:39
发错了,对不起。应该是这样

“我是东平的普通老百姓,我认为楼主一派胡言,胡编乱造,污蔑执法单位”
匿名  发表于 2015-12-29 08:40
天崖海角 发表于 2015-12-29 06:53
我估计是一帮骗子,没制服没执法证

对,他们都是临时工、是骗子,我们都不认识他们!
匿名  发表于 2015-12-29 08:41
游客 112.245.65.x 发表于 2015-12-29 07:30
你怎么知道是“运管处的车或交通稽查的SUV”呢,在没弄清事实之前乱污人家要承担责任的。估计现在这社会形 ...

谢谢你,说的很好,我们执法从来都不会这样干的!!!!!!!!!!!!!!!!!!!!!!!!!!!!!!!!!!!!!!!!!!!!!!!!!!!!!!!!!!!!!!!!!!!!!!!!!!!!!!!!!!!!!!

匿名  发表于 2015-12-29 08:42
游客 221.1.177.x 发表于 2015-12-29 07:42
在没弄请事实的真相前请不要乱发帖。最好去执法单位找他们当面交谈。

对,你拿出你的证据来。凭什么说我们去把你车钥匙了!!!
发表于 2015-12-2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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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0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123.120.15.x 发表于 2015-12-29 08:42
对,你拿出你的证据来。凭什么说我们去把你车钥匙了!!!

你也在现场啊?你也参与这样蹲点钓鱼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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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12-29 10:48

发表于 2015-12-2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看到你的帖子,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
  一、交通执法的基本情况。交通部门严令禁止“钓鱼执法”,我局一直严格执行此禁令。我局交通执法车辆全部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具有明显的交通执法标示标志(警灯、车身颜色和交通执法字样等)。我局执法人员执法,必须着交通执法标志服装,佩戴相关执法证件。
  二、就网友反映的“案发地点和时间”问题。首先我们通过我局执法车辆GPS定位系统进行了调阅查看,当天我局执法车辆没有在该事发地点的活动轨迹。其次我局执法人员当天早5:30还没有上岗。
  三、就网友反映的“不明身份的黑衣人”问题。我局要求现场执法必须着交通执法标志服装,佩戴相关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是执法人员的规范,要求亮证执法是网友的权利。既然是不明身份,为何说是“东平交通稽查‘钓鱼执法’”。
  四、就网友反映的“一辆SUV车”问题。我局执法车辆具有明显的交通执法标示标志,网友一看就非常清楚,网友既然不确定,为何妄加推测是运输管理处的车或者是交通稽查的车。
  五、网友在没有搞清实情的情况下,道姓质问执法人,是极不负责任的。
  网友发表言论是自己的自由,但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欢迎网友到我局来指证,对案件有关事实及时进行说明更正,并公开道歉。我们将因你不实言辞对我单位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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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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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3: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运输局 发表于 2015-12-29 11:50
网友你好:
   看到你的帖子,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
  一 ...

需要把你们给我打电话要求删除帖子的录音发给你们吗?真不要脸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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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损失什么东西啦?
拔你车钥匙是担心你别处什么交通事故   然后查你车   
最后没事当然放行咯      
还这副军长 那副队长的  说这显得你认识人呗??
偏吊能
刁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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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j37172065 发表于 2015-12-29 13:51
你损失什么东西啦?
拔你车钥匙是担心你别处什么交通事故   然后查你车   
最后没事当然放行咯      

回去好好学习怎么打字,字都写错了,在这里发吵什么。这两个副局长是交通稽查和运管处的负责人,不问他们问你啊,你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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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3: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j37172065 发表于 2015-12-29 13:51
你损失什么东西啦?
拔你车钥匙是担心你别处什么交通事故   然后查你车   
最后没事当然放行咯      

回去好好学习怎么打字,字都写错了,在这里发吵什么。这两个副局长是交通稽查和运管处的负责人,不问他们问你啊,你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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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5-12-29 14:25
wx_IGvtpQG8 发表于 2015-12-29 13:08
需要把你们给我打电话要求删除帖子的录音发给你们吗?真不要脸是不是?

发帖人:你所说的想拔你车钥匙的人绝对不是交通局的执法人员!人家交通局的网络发言人已经公开给你回复了,请睁大眼你看仔细咯!!!!你现在又说有人给你打电话要求删帖,建议你把电话号码告诉110,报警处理。非公务人员随便想扣你的车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你的车要是好车的话那就是涉案价值较大,公安局应该立案侦查处理!!!!
发表于 2015-12-29 14: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j37172065 发表于 2015-12-29 13:51
你损失什么东西啦?
拔你车钥匙是担心你别处什么交通事故   然后查你车   
最后没事当然放行咯      

请问你是以什么身份说出“刁民”两个字的!人民公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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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又是临时工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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