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斑鸠店镇要出人命事故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6-1-7 19:25
希望大家行动起来。有条件的转发出去,希望中央领导能够看到,就怕有人颠倒黑白,把监控删了,作假口供。人在做,天在看,
匿名  发表于 2016-1-7 19:48
最新消息:老百姓有冤屈无处申诉,下面官官相护,当事人去北京上访,今日早晨被强制带回,镇派出所所长亲自带四五个人去,在警车上把一名上访男性打的耳朵出黄水,脸上有伤,把其中一名女性上访人拘留在东平县派出所,他们知法犯法,有什么理由打人、拘留人呢?不是事实还怕人家去上访吗?
匿名  发表于 2016-1-7 19:59
狼爱上羊 发表于 2016-1-3 17:56
他叫什么名字?明天叫他来市委一趟。

sgm
发表于 2016-1-7 2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113.128.85.x 发表于 2016-1-7 19:48
最新消息:老百姓有冤屈无处申诉,下面官官相护,当事人去北京上访,今日早晨被强制带回,镇派出所所长亲自 ...

真的吗?具体时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6-1-7 20:08
快乐一_W88w0 发表于 2016-1-7 20:02
真的吗?具体时间?

真的,今天早晨六点多吧。无法无天了,随便打人,他们哪来的权利,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发表于 2016-1-7 2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113.128.85.x 发表于 2016-1-7 20:08
真的,今天早晨六点多吧。无法无天了,随便打人,他们哪来的权利,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天,打人犯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6-1-7 20:35
快乐一_W88w0 发表于 2016-1-7 20:24
天,打人犯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希望大家转发出去
匿名  发表于 2016-1-7 20:43
楼主,我给你提供几个可以爆料的网站

泰安市人民政府 官方网站 主页  市长信箱     
山东省人民政府 官方网站   主页  省长信箱  
齐鲁网   我要爆料                                       
泰安论坛                                                      

齐鲁电视台 微博 微信 公众号  关注之后 可以直接发私信
还有其他新闻公众号  可以关注他们的  微博 微信 公众号 直接私信给他们 或者发了微博直接@他们 腾讯微博 xin

看了楼主的帖子之后,很同情老太太,为老不尊,枉为人!!!很关注这件事,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楼主,楼主可以试试。
发表于 2016-1-7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论坛  影响力也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2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不让老百姓过平安日子,不收提留了,就狠罚超生,不抓计划生育了,又搞赶农民上楼,不让吃饱到不让生下再到无家可住,不折腾老百姓,这日子就没法过,就不能消停会,也让百姓安心活两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2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人当官很难,没有道德底线人渣投机专营,拼命往上爬,目的就是欺压百姓,贪污群众的血汗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2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阶段,村民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不过领导的剥削越来越精明了,建公路、建花园、修绿色长廊都是驴粪球子外面光的假形象工程,为的就是做花帐,实际支出和公开支出相差甚多,多出的部分就入了自己的腰包,可想而知,这样的领导怎么能带领我们走向富裕?               我们相信党的政策永远是为我们人民服务的,但是这样的基层领导怎能代表人民的利益、怎么执行党的领导?他们都是以个人的利益为中心,拆除村民住宅、卖掉村里的耕地,村民的住宅----个人私有财产是他们的了,村民的耕地---国家的财产也是他们的了,将这些不属于他们的土地卖给不名来路的的开发商,然后将钱财变相的收入自己的腰包,太可怕了,只为个人利益,将百姓置于一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22: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农民并不需要住楼房,进什么小区,只要能守住祖辈留下的基业,耕种的粮食有地方贮藏,够自己的吃喝,还能给国家提供剩余的粮食以保障国家的稳定发展,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2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上楼”或“农民被上楼”。有些地方农民住上了“期望已久”的楼房。住上楼房不是农民自己的意思而是被逼的 ,一些地方为了规划而大片占用农民用地,耕地占完就占用农民住房,农民被赶到集中的楼房上,失去了久住的宽敞大房。农民被迫用自己的房子再添上近十万、二十万元住上不想住的楼房。据说这些楼房,农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到住户晚年去世时房屋还得上交,这是什么道理啊,这不就是将自己的房子充公吗?这难道就是惠民的政策吗?另者说了农民种地用大量的农具,如果住上楼往哪儿放啊,就算能搬到楼上,谁又见过天天往楼上搬农具的,这企不是成了笑话啊!按照有关说法,撤村建立社区,是为了医疗、劳动保障、教育扶贫、人口计生等公共事务方便,并减少村干部开支,是让农民过上城里人那样的“好日子”。然而,笔者所担忧的是,如果“一刀切”地进行上述村庄改造,不光剥夺了农民宅基地,造成农民利益的新一轮损失,还将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与社会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22: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所谓“农民”,在我国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概念,它实际上是一个成分复杂的群体,其中有脱离农业的农民,也有真正务农的农民,还有兼业农民,他们对住楼房的态度不一样。基本脱离农业的农民,并不反对住高楼大厦,要kan这大楼在盖在什么地方。如果要他用旧宅以及宅基地换楼房,也要kan怎么换。如果你拿北京长安街上的一套100平米的楼房换他一处砖瓦房和半亩宅基地,他能不愿意?但你给他当地的一套楼房,还需要添上大笔的现金,他就未必愿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7 22: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真正务农的专业农民,未必愿意住高层楼房,这也是实情。专业农民还是不适合集中居住在高层楼房,他们也不愿意。丹麦甚至有法律,要求农民的常住地必须是在自己的农场上。专业农民分散居住有利于农业耕作。他们的农舍,搞二、三层就可以了,平房也未尝不可。从长远kan,我国专业农户的耕作面积会越来越大,他们需要有不同规格的较大的机械仓库和农产品仓库。把这样的专业农户集中起来形成居民点,且以楼房为主,搬进集中安置区,再坐公交下地干活,很不合适。     第三,那些“半工半农”的兼业农民,目前正处在分化之中,要把他们集中安置起来,统一住进一个小区,也会有麻烦,尽管暂时不会对农业生产发生影响。这些人当中,最终脱离农业的人,不会喜欢这种“乡不乡,城不城”的小区;那些最终选择当专业农民的人,也会觉得住在小区的楼房里有诸多不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24 00: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3-2015 东平信息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