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已答复] 这么多办班的老师,何局长你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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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23 11:22
说的深刻,可惜没人看,更没人管。
匿名  发表于 2013-7-23 18:50
真不知道
发表于 2013-7-2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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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24 09:57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
通    知

各乡镇教办、县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监督监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3号)和《东平县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东教发[2011]8号)等规定,现就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严禁教师课上内容不讲,暗示学生放到辅导班去讲,诱使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内外房屋举办“提高班”、“辅导班”、“实验班”等并收取费用。
4、严禁学校、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从事家教而从中获利。
5、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习活动。
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暑期违规办班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对责任教师和问题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单位、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禁止出现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分工领导主抓的职责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追究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有效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门检查组,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教育局举报电话:2830160,举报信箱:dpjyhfb@163.com,各单位同样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匿名  发表于 2013-7-24 16:27
想逆天吗?.....................
匿名  发表于 2013-7-24 19:18
东平没治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24 20:54
不去不行
匿名  发表于 2013-7-24 21:4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7-23 11:08
东平教育渎职、腐败的根源!这样的班子!在这样下去百年大计是没指望了!

没有教育渎职罪这一说
匿名  发表于 2013-7-25 08:08
别吵吵了,都这么长时间了,还是没有管的,肯定是支持的,也肯定不会对哪个领导不利的,否则早就办了,至于发的通知、签的责任书只不过自欺欺人罢了。我们这些顺民加屁民都错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26 15:25
研究研究
匿名  发表于 2013-7-27 13:41
暗访
匿名  发表于 2013-8-1 17:18
P
匿名  发表于 2013-8-1 17:23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
通    知

各乡镇教办、县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监督监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3号)和《东平县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东教发[2011]8号)等规定,现就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严禁教师课上内容不讲,暗示学生放到辅导班去讲,诱使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内外房屋举办“提高班”、“辅导班”、“实验班”等并收取费用。
4、严禁学校、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从事家教而从中获利。
5、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习活动。
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暑期违规办班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对责任教师和问题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单位、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禁止出现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分工领导主抓的职责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追究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有效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门检查组,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教育局举报电话:2830160,举报信箱:dpjyhfb@163.com,各单位同样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匿名  发表于 2013-8-1 17:44
何局长应该改改老做法了,不要惹众怒啊。这么多办班的怎么办给个痛快说法呀。老这样耗着不是好办法。当初在科技局用权力难为同志们,教育局大权独揽连调班都管。责任心多重呀。唉,总不能有好处光着头向前冲,没好处就不作为吧。
匿名  发表于 2013-8-1 21:46
一言堂呗
匿名  发表于 2013-8-3 14:21
举报东平街道中心小学姓牛的女老师有偿办班,考选县直应该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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