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教师职称聘任方案(2013年定稿)
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职称评聘政策,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稳步、有序、健康发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制订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聘任赋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推荐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指导思想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职称评聘政策,公平、公正、合理,择优晋升,年度顺延,促进学校稳步、有序、健康发展。
二、
聘任对象及范围: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学段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
三、聘议领导小组
组长:余红星
成员:
待定
四、评审办法
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聘任办法,一律实行赋分制,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聘任高级教师。总得分相同时,优先考虑教龄;教龄相同时,优先考虑教学成绩。
赋分标准如下:
(一)、教龄赋分:从参加教学工作起,每工作一年记1.5分。
(二)、学历赋分:研究生2分,本科1.8分,专科1.6分,中专1.4分。 相应学历的年限乘以分值累加即为学历得分。
(三)、取得拟聘资格年限,每年加2分。
(四)、年度考核:近5年的年度考核(拟聘任当年算起,下同),优秀每年记2分,合格每年记1分。
(五)、荣誉称号:(近5年,共限6件)
市级或市级以上:4分。
县 级:3分。
镇(校) 级:2分
(六)、辅导成果:(近5年,共限2件)
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国、省、市、县、校(镇)级辅导奖。分别记5、4、3、2、1分
(七)、近五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系统评选的(限各级教科研部门盖章)论文(限3件):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分别记4、3、2、1分。(第一作者计满分,第二作者折半。)
(八)教学成绩(20分):把所有符合条件人员近三年(每学年取最后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教学成绩每年赋分,累计排名,按参聘人数平均分为三档。一档20分,二档10分,三档5分。无成绩参聘人员按三档计分。注:教师拟聘任上年度和当年任教课时量(行政人员按折算后计算课时量)未达到本校均课时按三档计分。
(九)、附加分:
①现任职在岗情况:现在职在岗得10分;在职、现不在岗得0分。
② 班主任得分:近三年的班主任,每年记1.5分。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聘资格。
①师德失范,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称职者。
③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五、未尽事宜,由聘议领导小组解释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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