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东平信合

[已答复] 请州城主要领导答复 司法所某某在百兴街抢占土地建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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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悠悠汶水
你终于出来了
呵呵你可说到点子上了,这地方是我们银行的,由于我们银行合并一段时间,这片地方(百兴酒楼至拐角刘家)我们临时委托赵家代管,赵家当时有几个朋友关系在酒厂上班临时住在那里,其中王家住户不地道自己盖了两间房做起了快餐,一段时间后,司法所律师吴涛经过研究看到了机会买了王家的两间临时房(他说花了2万元左右)同时又把3间堂屋霸占,从那以后我们就找不到王家人了,据邻居说一家人外出打工去了。。。。抢占房屋确实存在,他近期又强了出路盖上大门,我们好好的一片顺街地方,摇身一变没了,成了高级律师吴涛的了,人家大摇大摆在街上乱建政府却不管
发表于 2010-11-2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局的领导,把吴涛的律师证给他收了,这种人没资格当律师。
发表于 2010-1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吗,这里就是我们的。
发表于 2010-11-2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1# 悠悠汶水


    你就慢慢的笑吧,人家不光没死还很强大,有威力的。
发表于 2010-11-2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大寺养鱼户


    兄弟不要怯伤,狗吃不了日头。你是个有立场的好人,我们为你祝福。
发表于 2010-11-3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1-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发给吴涛工资养着他,学那点工资经验光想着坑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平信合 于 2010-11-3 18:13 编辑

回复 31# 悠悠汶水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马上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60年代的儿童歌曲,说明了什么啊?“悠悠汶水”你身为国家公务员还不如一个孩子。即使院子的主人不来认领,那也是人家的,你也不能去抢占,还淫笑人家“大寺养鱼户”,人家多好的一个人啊,靠自己的勤劳的手去养鱼致富,可敬!你靠抢人家的东西发家,可耻!州城办事处有你这样的公务员,可悲!!!!!!!
发表于 2010-11-3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好 !说的好,乔家大院是乔家的也是国家的,留园是刘家的也是国家的,不能是你吴涛滴。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4# Guest from 113.121.146.x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飞碟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Guest from 221.1.177.x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 Guest from 113.121.146.x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 威力


    对所有,有正义感的人说声谢谢!
发表于 2010-11-4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举报 于 2010-11-4 07:40 编辑

看了那地方残墙断壁让人心寒、难过,那里正在修路(影视城到酒厂),那片地方就在路旁,大家不要慌张,陈书记早晚会走那条路肯定会看到的,我们的陈书记、赵县长有正义感、清正廉洁、处理问题果断为稳定社会安定不给坏人留机会,看到那几间烂房子会过问的,大家只要看着别让他再建那些像猪圈式的临时房就行了(政府所说的花6万元买的那种)。
发表于 2010-11-4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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